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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0年下半年关于补充认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20-10-26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

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学院青马工程培训班及入党积极分子认定工作未能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现补充认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院2018级本科生、2019级研究生中已提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同学。

请在上述范围内有意愿认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认真学习《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附件2),并及时向党支部或团学组织表达意愿。

二、提名

1.党支部提名。

(1)培养联络人推荐。

满足条件且有意愿本次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向培养联络人(驻班党员)表达意愿(可提供书面材料);培养联络人根据日常培养考察情况,对表达了意愿的入党申请人进行排序后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2)党支部提名。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后,确定提名人选。并于10月29日中午12:00前将提名结果反馈给入党申请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提名名单(附件3)发送至邮箱1433792262@qq.com

2.团学组织提名。

(1)团支部提名

满足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也可向团支部表达本次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愿(可提供书面材料)。团支部根据入党申请人的日常表现(也参考今年“五四”团内民主评议分数),拟定提名初步人选名单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确定提名人选,并于10月29日中午12:00前将提名结果反馈给入党申请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提名名单(附件3)发送至邮箱1492767278@qq.com

(2)其他团学组织提名

满足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也可向自己所在的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部门、兴趣特长团队表达意愿(可提供书面材料);在院外任职“核心学生干部”和“主要学生干部”的入党申请人,可向学院团委办公室表达意愿(可提供书面材料)。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拟定提名人选后于10月29日中午12:00前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提名名单(附件3)发送至邮箱657594039@qq.com

在院外任职的普通学生干部,需经所在单位(院、所、处、中心)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推荐。

三、民主测评

1.提名名单反馈。

党委办公室将各党、团、学生组织提名人员名单汇总后反馈到各小班团支部接受民主测评。

2.民主测评。

小班团支部可选择召开班团委扩大会、团支部大会对提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注:民主测评要求严格按照《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院团字[2018]6号)执行。

3.测评结果报送。

各小班团支部将民主测评结果于10月31日晚上24:00前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4)报给对应党支部。

四、名单确定

1.认定计划

学院党委办公室将根据各党支部现有学生人数、党员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以及本次申请补充认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确定本次入党积极分子补充认定计划。

2.党支部确定人选。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后,根据认定计划确定本次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于11月3日中午12:00前,将新认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附件4)发送至邮箱1289175770@qq.com

注:本次补充认定的积极分子,若之前未参加或参加但未通过青马工程培训班培训,须于本学期补修并通过考试。

附件:

1.《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党委办[2020]2号)

2.《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院团字[2018]6号)

3.入党积极分子提名名单

4.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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