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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推荐中共党员拟发展对象的通知

2020-10-12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党支部:

现将今年下半年推荐中共党员拟发展对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提交申请

拟申请确定为拟发展对象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向对应党支部提交以下材料:

1.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发展党员预审表(本科生)》(附件1)或《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发展党员预审表(研究生)》(附件2)电子档及纸质档;

2.《拟发展对象申请信息表》(附件3)电子档;

3. 申请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青马工程培训班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优秀事迹材料、四六级成绩单等)。

请各党支部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

二、党支部审查提名

各党支部于2020年10月13—18日开展材料审查和提名工作。并于10月18日18:00前将拟提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发展党员预审表(本科生)》(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发展党员预审表(研究生)》(附件2)、《拟发展对象申请信息表》(附件3)汇总后发至邮箱1289175770@qq.com。党支部应及时将提名结果通知至申请同学本人,并提醒同学密切关注后续通知与安排。

三、开展政治理论水平测试

初定于10月19日晚上9:20开展拟发展对象政治理论水平测试。原则上测试成绩应达到80分及其以上,才能进入后续发展程序。

四、补充说明

1.本科生申请条件参照《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试行)》(院党委办[2020]2 号)(附件3);研究生申请条件参照《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试行)》(院党委办[2020]2 号)中的“基础条件”。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限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

3.本科生在填写预审表的过程中,请在对应的“满足条件情况”表格中用黑色铅笔打钩,其他信息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4.个人申请材料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党支部。本人提交材料后,各党支部应及时审查材料,若有问题及时向本人沟通询问,个人申请材料由各党支部自行保管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发展党员预审表(本科生)》

2.《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发展党员预审表(研究生)》

3.《拟发展对象申请信息表》

4.《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试行)》(院党委办[2020]2号)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0年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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