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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16年学生开展日常化实践(实习)活动的通知

2016-10-21    作者: 经济学院团委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小班团支部:

   学院团委为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学生在实践中运用知识,提升自身素质,同时给更多有意愿参加实践(实习)的同学提供机会,近期将开展银行实践(实习)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经济学院在读本科生

二、实践(实习)时间

实习期需满一个月(22个工作日)以上,同时参考各单位具体要求。具体实践(实习)时间段由各实习单位与参与同学确定。

三、实践(实习)单位及相关要求

 

实践(实习)单位

工作岗位

需求人数

工作要求

中国交通银行(柳城分理处)

大堂助理

3

银行统一提供午餐;服装要求:穿着浅蓝衬衫,黑西裤,黑马甲,黑皮鞋

中国交通银行(温江支行)

大堂助理

6

银行统一提供午餐;服装要求:穿着浅蓝衬衫,黑西裤,黑马甲,黑皮鞋

中国工商银行

大堂助理

个人金融业务员

15

需自己穿着正式服装;要求2个月内做满22个工作日,一星期至少实习3天

中国银行

大堂助理

6

需自己穿着正式服装

中国农业银行

大堂助理

20

银行统一提供服装(男士要求皮鞋皮腰带)

兴业银行

社区支行、民业部、贷款部门

5

自己穿着正式服装;提供个人简历进行面试筛选;有销售经验者优先;基础工资800/月

 

四、实习鉴定

实习期满后由各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情况为学生开具实习证明。

五、安全责任

1.学生自愿申请参加日常化社会实践银行实习活动,在实习过程中,自行承担一切财产损失和安全责任;

2.学生务必告知家长参加日常化社会实践银行实习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承担的责任,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才能递交申请;

3.学院团委、实习单位将本着为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为恰当的管理、指导形式,安排合适的实习内容,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凡申请者,均视为接受《经济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一)的全部内容,并在确认参加日常化社会实践银行实习前签署《承诺书》。

六、报名

请有意愿参加同学本人于2016年10月24日(周一)晚21:30—10:30将《经济学院日常化社会实践(实习)报名表》(附件二)交至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实践部人员值班处(白板房15号)。

  1. 咨询  学院团委实践部负责人康子菁,18428392327;吴俊仪,18408208739。

     

     

    经济学院团委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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