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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6-2017-2学期“推优入党”通知

2017-04-13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经济学院2016-2017-2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共党员拟发展对象


通知

各非毕业班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2017-2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共党员拟发展对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础条件

1.2017430日前被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

2.截至2017530日,已接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1年及以上,参加校党校学习并结业;

3.近一年内无违纪言行;

4.近一年内必、选修课均无考试不及格,英语四级成绩≥425、计算机过一级及以上(有其它突出事迹者除外)

5.明确未来三个月内不会因休学、转学、退学、毕业等终止在本校的学习。

二、推荐条件

请见附件7

三、推荐程序

请见附件8

四、材料报送

请各党支部于517日前将《“推优入党”审批表》(附件1)纸质档及申请条件所需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证书等)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并将《“推优入党”登计表》(附件2)电子档以Excel格式发至邮箱1528181718@qq.com

附件:

1.《经济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审批表》;

2.《经济学院团员“推优入党”统计表》;

3.《党支部确定拟发展对象拟提名人选表决票》;

4.《经济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团支部民主测评票》;

5.《经济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团支部民主测评登记表》;

6.《党支部确定拟发展对象提名人选表决票》;

7.《推荐条件》

8.《推荐程序》

9.《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院团字[2017]3号)。

10.日程安排

11.常见问题说明



/点击下载本《通知》及《附件.rar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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