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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83期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2017-03-27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各团、学组织:

学校将举办第83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推荐培训班学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满1个月。

2.近半年内无违纪言行。

3.近半年内必、选修课均无考试不及格, (有其它先进事迹者除外)

注:之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未参加党校学习结业者优先。

二、推荐程序

1.推荐单位:小班团支部、学院团学组织各部门、学院素拓基金立项的兴趣特长团队、学院重点支持的学术型社团。

注:学院团学组织各部门推荐对象包含工作对接的班、团委员。

2.推荐分配:正式名额1人,另推荐1人做后备。

3.推荐告知:各推荐单位于322日前告知本单位同学本次推荐的相关事宜。

4.意愿表达:有意愿参加本期党校的同学向各自所属推荐单位负责人表达意愿,并就个人的思想和事迹表现做说明(可提交书面材料)。

5.推荐办法:团支部可选择召开寝室会、班团委会、班团委扩大会、团支部大会任一形式进行推荐;学院团学组织各部门、学院素拓基金立项的兴趣特长团队召开委员会或全体成员会(不含工作对接的班、团委员)进行推荐;学院重点支持的学术型社团自行推荐(限推荐经济学院同学);

6.名单报送:请各推荐单位于32321:00前将《推荐学员名单》(附件1)发邮件至:1241304299@qq.com,纸质档于32321:0022:00交经济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青年先锋队思政部处(篮球场对面),推荐人员(含后备)暂交教材费20/人,后多退少补;

7.学院审查:学院党委办公室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基准条件审查,根据当期党校学员规模拟定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期党校学员。

三、注意事项

由于党校教学一般安排在周末集中上课,为保证学习时间,拟推荐学员的学习和工作若与党校学习时间有冲突的,建议不推荐参加本期校党校。

四、咨询

王诗媛,18408231371


/点击下载本《通知》及《附件》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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