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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2年下半年关于入党积极分子认定的通知

2022-09-19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党支部:

接学校党委组织部通知,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组发〔2014〕)、《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认定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优条件

1、基础条件:

我院年满18周岁的在读学生,拥有1年以上团龄,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截止今年至9月23日)。

2、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推优名额

按照学校分配的我院发展党员计划指标、结合我院实际、根据已有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等综合考量,本次拟认定入党积极分子43人

其中,本科生2021—2019各班级团支部、硕士研究生2021—2020各班级团支部、各部门团支部、兴趣特长团支部,可各向党支部推荐1名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各校级团学组织,推优表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钟贝,028-86291370。

三、推优程序

1、团内推优

(1)学院班级团支部推优

入党申请人向团支部表达本次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愿(可提供书面材料)。团支部根据入党申请人的日常表现,召开推优大会,拟定推优初步人选名单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确定拟推优人选后(1人),于9月21日下午18:00前将拟推优结果反馈给入党申请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拟推优名单(附件2)发送至邮箱2750214411@qq.com

(2)院级团学组织推优

入党申请人也可向自己所在的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部门、兴趣特长团队表达意愿(可提供书面材料)。各团学组织召开推优大会,并拟定拟推优人选(1人)后于9月21日下午18:00前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拟推优名单(附件2)发送至邮箱2750214411@qq.com

(3)校级团学组织推优

校级团学组织推优,需经所在单位(院、所、处、中心)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推荐,推优表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钟贝,QQ:2450205625;电话:028-86291370。

2、流程事项

(1) 因疫情影响,本次推优大会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

(2) 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驻班党员到会监督,班主任老师到会指导。学生团体联合会部门、兴趣特长团队邀请指导老师参会。

(3) 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 班主任、驻班党员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推优人选进行自我评述,应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5)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投票选项中需包含“同意、不同意、弃权”)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注:民主评议要求参照《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院团字[2018]6号)执行。

(6) 团支委会同驻班党员、班主任/主管导师/指导老师,对进入考察人的同学进行逐一讨论,不唯票,重点考察政治立场、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群众基础后,确定推优人员,在团支部内部进行公示。

(7) 各团支部将推优结果9月21日晚上18:00前填写团内推优汇总表(附件2)发送给青年先锋队组织发展部2750214411@qq.com。由青年先锋队组织发展部整理所有推优人选根据党支部分类,反馈给对应党支部。

(8) 由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邀请助班党员列席,了解各推优人选情况,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于9月23日下午18:00前,将新认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附件3)汇总发送至邮箱2504051762@qq.com

(9) “推优”情况将在院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无误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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