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实施细则(试行)》及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名额:院级优秀论文20篇,从院级优秀论文中推荐6篇到学校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二、推荐指标分配
专业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篇数(*0.055) |
经济学 |
128 |
7 |
金融学 |
201 |
1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70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留学生) |
25 |
1 |
投资学 |
90 |
5 |
合计 |
514 |
28 |
注:各专业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后的篇数推荐。
三、评选流程
(一)匿名评审
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部分专家组成匿名评审组,对毕业论文进行匿名评审,采用导师回避制,于5月14日下午6点前将评审成绩返学院行政办。成员组成:肖诗顺、邓鑫、张剑、张华泉、刘艳。
(二)现场审议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学督导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部分专家组成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组,于5月15日上午9点在1教425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现场审议。成员组成:漆雁斌、张翅、吴平、沈倩岭、臧敦刚、张剑、张海霞。
四、评选要求
1.参评论文为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务必保证推优论文质量,宁缺勿滥。
2.以学士学位论文为内容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授权专利或其他显著性成果奖励的,可优先考虑参评优秀论文。各专业要严格审核学生填写的信息,特别是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或其他显著性成果奖励)须与毕业论文相关。
3.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五、材料提交
1.院级评选
各专业务必于5月12日前将参评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学士学位论文电子和纸质版交田野老师处。如有论文相关成果,须附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发明专利等)电子和纸质版。
2.校级评选
评选结果经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校级优秀论文评选采取网络填报的方式,参评校级优秀论文的学生于5月18日中午12点前在教务系统填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
3.学生提交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毕业论文须隐去学生及导师相关信息。建议去除封面和致谢,用***替代正文中涉及到的以上信息(包括英文)。
附件1:社会科学类学士学位论文评分标准.docx
附件2: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xlsx
经济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