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中心:
根据学院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现将系、实验中心负责人换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集中”的原则,努力选拔出最合适的人选担任系、中心负责人,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岗位任职条件
各系、中心设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条件如下: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责任心较强,乐于为教师服务,善于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有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行政管理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开拓进取意识和求真务实精神,有一定工作创新能力。
4.根据《党支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系主任、副系主任中至少有一人为中共党员。
三、候选人产生方式与负责人确定
采取自荐、他人推荐、组织提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党委会议讨论形成建议入选后由党政联席会决定任命。
四、换届具体安排
1.在3月24日前完成报名工作。请以书面、邮件、电话或现场报名推荐等方式向学院党委办公室表达意愿(钟贝,13709067404)。
2.在 3月30日前完成所有报名推荐人选的沟通协调与考察谈话,形成正式候选人。
3.在 4月4日前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拟任用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4.公示结束后发文任命。
五、工作要求
系、中心负责人换届工作关系到学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全面贯彻落实,关系到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的成效。各系、中心要高度重视,广大教师要大力参与支持,勇于自荐,也积极推荐他人,把乐于奉献、又能干好的人选选配到相应的岗位上来,加快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