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6届毕业生:
根据各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意见,现就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成绩组成
“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总分100分,由竞赛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学术成果三部分构成,按类别限定最高分为 40 分、40分和 20分(附件1)。
(一)竞赛项目(40分)
项目参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根据获奖级别和项目成员排序分别计分。计分原则如下:
1.项目须以四川农业大学作为报名参赛单位。
2.参加不同届次同一赛事的同一项目,第二次及之后届次的获奖需较上一届赛事取得更高级别获奖方可计分。
(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40分)
项目类别为科研兴趣计划、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和四川省科技厅苗子工程,项目须以四川农业大学作为申报单位立项。根据项目级别和项目成员排序分别计分。
(三)学术成果(20分)
成果类别为论文类和发明专利类,成果认定按学校科技管理处的相关标准执行,计分原则如下:
1.以署名顺序第一的作者(第一发明人)完成的成果;
2.成果的通讯作者(通讯单位)或专利权人为四川农业大学;
3.成果须与申请人所学本科专业相关,不包含会议论文和综述类学术论文;
4.学术论文收录类型分区以论文在线当年收录类型分区为准,如当年收录目录未公布,以上一年收录类型分区为准。
5.学术论文在线、发明专利授权的时间须早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学生注册报到时间,具体以学校开学通知为准。
二、认定时间
教务处、校团委、各学院拟于2025年6月进行第一批数据采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进行第二批数据采集并启动成绩计算。
三、认定数据来源
1.竞赛项目中“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由校团委提供数据并完成公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由教务处提供数据并完成公示;
2.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教务处提供数据并完成公示;
3.学术成果由学院进行认定并完成公示,学校进行复核。
四、学术成果认定流程
1.各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学术成果内容、收录级别进行审核鉴定。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中学术成果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按照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方案(试行)的学术成果计分说明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各学院上报学术成果认定汇总表时,一并上报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表盖院章并由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5.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如遇教育部相关政策变动,本方案根据上级政策精神进行调整。
五、数据负责老师及联系电话
(一)竞赛项目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相关数据,联系人:校团委刘老师,028-8713356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数据,联系人:教务处刘老师,0835-2882910。
(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实践)、省科技厅苗子工程相关数据,联系人:教务处刘老师,0835-2882910;
科研兴趣计划相关数据,联系人:教务处樊老师,028-87123113。
(三)学术成果
论文及发明专利相关数据,请联系学院党委办公室老师。
附件:
1.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方案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经济学院团委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