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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21级班团凝聚力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04-19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2021级各小班:

2021级新生入校以来,各小班积极开展了班级文化建设、学风建设,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拟对表现突出的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评选方式

(一)评选对象。

2021级积极参加本班建设规划,并在班级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同学。

(二)评选条件。

1.具有高度的集体意识和责任感,自觉承担班级凝聚力建设任务

2.积极认真策划、组织和参加班级集体活动,起到较好的号召、团结、带领作用。

3.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方式。班级根据学院《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院团字【20186号文件相关要求(附件4),提名推荐人选,学院综合评议,评选突出贡献奖3-6名,先进个人5-10名。

二、提名名额

2021级各小班每班推荐0-2人并排序。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2021级班长将《推荐提名表》(附件1)、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2022424日(周天)中午1200前发送邮箱至2267158614@qq.com

四、奖项适用

“突出贡献奖”适用于《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院党委办[2020]2号)中“三、推荐拟发展对象”“B类”⑨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

“先进个人”适用于《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院党委办[2020]2号)中“三、推荐拟发展对象”“C类”⑨在其他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详见附件3

五、咨询

学生会办公室,邓冬梅QQ1815197507   李艺纯QQ1151554245

附件:

1.经济学院2021级班级凝聚力建设先进个人推荐提名表

2.经济学院2021级班级凝聚力建设先进个人推荐提名汇总表

3.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院党委办[2020]2号)

4.院团字[2018]6号——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

经济学院团委

2022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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