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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的通知

2020-09-25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小班、各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6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0级新生)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境外留学生,四川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3. 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低于8000元的,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 办理了2019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5. 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

二、贷款额度

严格执行 “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政策,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下列学生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上限足额办理贷款:

(一)六类特殊群体

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 特困供养学生;

4. 孤残学生;

5. 烈士子女;

6.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二)52个未摘帽县、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学生(名单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四、工作要求

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奖助贷勤免补中兜底线、保基本的项目,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重大意义。请各小班严格政策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对提供虚假承诺、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助学金贷款等资助的学生,除加强教育外,还要根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请各小班务必通知到班级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如有还未提交贷款回执单的学生,办理了生源地贷款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或办理了2019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或虽已办理贷款但暂不需要的,且还未告知学院的学生,请于9271200前联系学院权益部告知相关情况。

五、工作联系人

  张瑞敏  QQ694585237 TEL15223209472

林艳 QQ2018662744 TEL18308430986

廖怡新 QQ2678728853 TEL13320608369



 附件1.+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2.+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未摘帽县)县名单.docx

 附件3.+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docx 



经济学院团委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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