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2022级各本科小班、各位同学:
现发布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及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详见《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学发〔2023〕3号)(附件1)P3。
二、评选名额
学院国家奖学金总指标3个。
三、日程安排
1.小班报送推荐名单。
每个小班限报0-1人。
9月28日16:00前,请有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填写《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提交给小班学习委员,由小班学习委员汇总后,将附件2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发送至学生会学习部邮箱:sicaujjxyxxb@126.com。
10月7日19:00-20:00,由小班学习委员递交汇总后的《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班主任签字)至经济学院小白房。
学院暂定10月10日(周二)进行“国家奖学金”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以最新通知为准)。答辩形式为5分钟个人陈述,3分钟问答,答辩须使用PPT。
2.线下填报及班主任审核。
10月12日18:00前(暂定),学院公示的国家奖学金拟评人选需完成审批表的线下填写,班主任需填写推荐意见。
3.系统填报。
10月16日24:00前(暂定),学院公示的国家奖学金拟评人选需及时登陆省资助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确保一次性填报准确。(请勿提前在系统中申报,如因自行操作导致失去获评资格,后果自负。)
4.学院审核、公示。
9月29日-10月10日(暂定),学院依据学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
10月11日-18日,面向学院范围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生组织、各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和追回所发奖学金。
3.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惑或问题,可咨询学院:
学生会学习部 黄嘉欣 QQ:2269738143
党委办 罗老师,电话028-86291370,办公地点1教421办公室。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学发〔2023〕3号)
2.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3.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经济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