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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加强青年大学习的通知

2021-10-09    作者: 经济学院团委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研究生、本科生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校团委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团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现将加强“青年大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说明

1.学习方式:打开微信,进入“天府新青年”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大学习”选项中的“青年大学习”,在学习开始界面选择“高校→学院→团支部”并正确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后即可开始学习

注:千万不要直接打开他人分享的朋友圈链接进行学习,不要在共青团中央公众号里学习,不要错误填写个人信息。

2.学习结束后应标记姓名、学号分享到朋友圈并保留朋友圈记录,以供后期评优评奖参考。如下图:

3.各支书可自行登录小班系统账号查看已完成青年大学习的同学名单,并根据名单及时催促未完成的团员进行学习。

4. 学院将于每周四、周六在支书群对该期青年大学习中各团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公示,并于周日下午16点由支书顾问向支书确定当期未做青年大学习人员名单及原因,若与后台数据有出入请支书在当日2200前及时向组织部反映,超过当学习周反映的不予认可。

二、结果使用

(一)党内使用

1. 各党支部要利用组织生活会抓好每位党员的“青年大学习”;学生党员均保留团籍,应带头进行“青年大学习”。

2.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青年大学习”参学率须为100%无故未达到100%的入党积极分子暂缓进入发展对象程序,无故低于85%的入党积极分子将清退

3.入党申请人应带头学习“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低于85%的入党申请人暂缓进入入党积极分子认定程序。

(二)评优评奖

1.支部每学期青年大学习的参学率平均值排名将作为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的评选条件,且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评优等团内评奖的名额分配直接挂钩。五四评优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志愿者等所有个人奖项均需青年大学习个人参学率达100%;优秀团支部等集体奖项需支部青年大学习每期参学率达100%;平均参学率低于85的支部,取消该支部所有团内个人和集体的评优资格。

注:包括研究生团员和团支部。

2.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青年大学习参学率需为100%,若未达100%,则取消该部门优秀共青团干评选名额,团委组织部每周会在主干群公示各部门未完成情况。

(三)二课赋分

1.依据青年大学习后台数据统计系统,若2018级、2019级团支部某一期学习率达到100%,则支部所有团员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思想成长板块加0.5分,按期数累加,每学年上限3,每学期末视支部的所有期的完成情况核算二课加分。若2020级、2021级团支部在一学年中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达90%,可在基础分板块加1.5;一学年中支部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达100%,可在附加分板块加1

2.若支部在一学期的青年大学习的学习率平均值低于90%,对于该支部的团支委,在学期末核算学生干部的二课分数时,将对该支部四名团干部的干部履历二课分数进行扣分。对于该团支部,在《班、团量化考核办法》的干部建设工作考核的学院考核板块扣0.5分,且该支部会相应减少团内各项评优评奖的分配名额。

注:最终赋分以当期校团委二课运营中心发布文件为准。

(四)团章规定

《团章》第一章第八条明确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若我院团员连续1个月无故不参加“青年大学习”,学院团委将进行批评教育;连续3个月无故不参加“青年大学习”,学院团委将进行通报批评;连续半年无故不参加“青年大学习”,学院团委将开除其团籍。

 

三、咨询

学院团委:钟贝,2450205625;唐晓臻,2667444317

党员先锋队:赵霜,1242077868

学院团委组织部:黄嘉伟,524913131;郁友萍,1341237285

 

 

                                                                         经济学院团委

                                                                             2021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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