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旧站

经济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0-12-04    作者: 经济学院学生会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学生党支部、学生团体联合会、小班班团委: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各党、团、学组织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推进健康打卡等各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拟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评选方式

1.评选对象。

党、团、学组织在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

2.评选条件。

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中认真负责,具有强烈的服务和奉献意识,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积极参与校外防疫志愿活动的,由党支部推荐提名。

2)积极执行校院防疫工作部署安排,认真完成健康打卡、体温打卡、返校防控等工作任务的,由学生团体联合会推荐提名。

3)督促小班同学打卡,带头落实校院防疫要求、作出示范作用的,由小班团支部推荐提名。

3.评选方式。

各系统提名推荐并排序,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再结合被提名人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评选突出贡献奖5-10名、先进个人10-62名。

二、提名推荐名额

系统

提名名额

提名单位

学生党支部

0-4

支委

团委

0-5

学生团体联合会

学生会

0-26

学生团体联合会

班主任助理

0-2

学生团体联合会

班团委

0-35

小班团支部

注:各小班班团委有0-1个提名名额,若为当日打卡前三班级则有0-2个提名名额,若为当日打卡后三班级则取消提名资格。各班名额分配情况详见《各班团委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系统将推荐人选填写的《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提名表》(附件一)、推荐人选排序后的《汇总表》(附件二),将文件打包命名为“系统”或“班级”,于202012月8日(周二)22:00前发送邮箱至2686973019@qq.com

四、奖项适用

“突出贡献奖”适用于《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院党委办[2020]2号)中“三、推荐拟发展对象”“B类”⑨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

“先进个人”适用于《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院党委办[2020]2号)中“三、推荐拟发展对象”“C类”⑨在其他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五、咨询

学生会权益部,张瑞敏QQ694585237 TEL15223209472

廖怡新QQ2678728853 TEL13320608369

林艳QQ2018662744  TEL18308430986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团委

2020124


Copyright © 2015 四川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