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按照校团委的工作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团学教育评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对象及要求
1.时间范围:2023年3月—2023年12月。
2.应参会人员:本科生2020-2023级,研究生2021-2023级各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学生.
3.评议对象:本科生2020-2023级,研究生2021-2023级各团支部全体同学(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和非团员青年)。
4.评议要求: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学教育评议工作指引》,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每个团支部应结合年度团学教育评议召开 1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和青年的要求和期望,对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突出大学生团员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全体同学围绕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同学对其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同学进行测评投票,最终由班主任(本科)、班助(本科)、驻班党员(本科)和团支委(本科、研究生)召开会议,综合个人评价、同学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同学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同学的建议评议等级,并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
基于2024年五四评优工作,此次团学教育评议中被评议为优秀的同学原则上必修加权成绩应位于小班前50%,近6个月的志愿时长增长不低于6小时(2023级不低于2小时)。
二、评议内容
1.团员及青年:对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检查。重点检查理想、信念方面,检查自己是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查自己是否主动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检查自己是否每次参加主题班团活动;检查自己是否学习刻苦努力,生活勤俭节约,工作认真负责;检查自己是否积极主动参与到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中。
2.团员干部:重点检查自己是否抓好了支部的青年大学习,是否组织好了每次的主题班团活动,是否服务好了每位同学的成长成才,是否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加强学习、增强理论修养、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对照检查、学习总结,进一步将思想与行动达成统一,找准问题,增添措施。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使自己成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实践的青年模范。
三、评议流程
1.支部点到(大于支部应参会人数的2/3);
2.齐唱(奏)团歌;
3.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 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4.支部所有同学参考《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1),围绕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同学对其评议,交流心得体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5.开展民主测评无记名投票,所有同学对参与测评的同学进行投票,班主任、班助、驻班党员不参与投票。会前由支书自行制作投票麦客表单,投票需设置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若给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需备注好理由,否则该投票无效;
6.班主任或班助或驻班党员点评讲话;
7.重温入团誓词;
8.会后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四、评议结果认定
一票“优秀”记10分,一票“合格”记8分,一票“基本合格”记6分,一票“不合格”记0分。再除以总分(有效测评同学总票数乘以“优秀”的分数),得到评议结果百分数。班主任(本科生)、班助或驻班党员(本科生)和团支委(本科生、研究生)召开会议,综合个人评价、同学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同学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同学的建议评议等级,其中支部团员中可以被评为“优秀”的人数=支部参评团员人数*30%(去尾、取整),注意应将本次秋期新发展团员纳入团员总数,若有非团员获评“优秀”则不占用本班团员被评为“优秀”的名额,但仍不能超过非团员人数的30%(去尾、取整)。受到学校、学院处分,且评议分数<60%的记为“不合格”。若被评议为基本合格,需在智慧团建上传该同学的受处分文件。其余同学均记为“合格”。
例:××支部参评人数共20人(包括团员和群众)
姓名 |
优秀票数 |
合格票数 |
基本合格票数 |
不合格票数 |
评议分数 |
评议等级 |
备注 |
张三 |
16 |
3 |
1 |
0 |
190 |
优秀 |
1、 备注栏填写团内所担任干部职务。 包括支部团支委、校院团委部门任职等,不包括部门干事(例:团支部书记,团委组织部副部长) 2、无职务则不填 |
(得分为:(16×10+3×8+1×6)÷(20×10)=190/200=95%)
注:
1.评议对象因事请假未能参加测评会,若在会前递交了电子汇报材料,并委托他人在评议会上进行宣读的,可接受测评;
2.评议对象因事请假未能参加测评会,但会前未递交电子汇报材料,或虽然会前递交了电子汇报材料,但未委托他人在评议会上进行宣读的,不得接受测评,评议结果记为“不合格”;
3.无故缺席者,不得接受测评,评议结果记为“不合格”;
4.评议对象虽参加了测评会,但未进行自我总结及批评,不得接受测评,评议结果记为“不合格”。
5.本次评议结果将作为五四推优、推优入党、干部考核、团学代表等评优评奖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团支部务必认真严谨对待。
6.本次评议工作2021-2023级本科生鼓励采用线下方式开展会议,其他年级线上线下开展均可。团支书需提前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告知支部顾问(线上开展则告知会议码),由支部顾问担任督导员对会议进行监督。
五、相关要求
1.各团支部请于2023年12月8日-12月15日期间开展本支部的团学教育评议会;
2.校团委组织部将随机抽查各支部团学教育评议工作的开展。凡评议会敷衍、未认真开展的团支部,会议无效,需另行召开,否则支部成员评议结果均记为“不合格”,不得参与评优;
3.各团支部应作好会议记录,该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五四推优、推优入党、干部考核、团学代表等评优评奖工作的重要依据;
4.需总结发送的民主评议结果材料为:
①《团学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附件2)电子档(命名格式为:团支部+《评议结果报告表》)
②《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命名格式为:团支部+《评议结果汇总表》)
各团支部请于12月15日(周五)晚22:00之前将民主评议结果材料压缩至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班级+团学教育评议,例:投资202202团学教育评议)一并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2472377842@qq.com。
六、若有疑问,请咨询
郭绪颖QQ:2544014345 彭秋婷QQ:1041506258
附件:
附件1: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附件2:团学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
附件3: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
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团学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经济学院团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