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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23级新生班团委选举的通知

2023-10-11    作者: 团委组织部    审稿: 朱玉    点击量:

经济学院关于2023级新生班团委选举的通知

新生小班、团支部:

   为贯彻执行学院《全面推行学生工作“党建+3+X”的实施方案(试行)》(院党委办字〔2012〕1号)《经济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21〕9号),加强对学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实现以党建统领学生工作,党建和学生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更好的发挥学生干部岗位的服务和育人功能,现将班、团委选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要求

职位设置

岗位

团支委

班支委

投票范围

团支部书记

团支部书记


团员

班长兼团支部副书记

团支部副书记

不可竞选

班长

全班同学

(2/3团员同意

副班长兼学习委员


副班长兼学习委员

全班同学

组织委员兼志愿委员

(兼文娱委员)

组织委员

兼志愿委员

文娱委员

不可竞选

团员

宣传委员兼实践委员

兼纪检委员

宣传委员

兼实践委员

纪检委员

不可竞选

团员

体育委员兼心理委员兼生活委员


体育委员兼心理委员兼生活委员

全班同学

体育委员兼心理委员兼生活委员


体育委员兼心理委员兼生活委员

全班同学


(二)职位要求

1.以上岗位均为必设岗位,团支部副书记、文娱委员、纪检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不得作为竞选岗,自动由班长、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兼实践委员、副班长、体育委员兼任,其余岗位只能通过竞选产生,且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程序

1.工作启动。班助向班主任老师详细汇报本《通知》内容,在征求班主任老师关于选举时间的意见后并且于1012日(周四)2200之前在共享表格中填写小班班团委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可启动工作。

2.会前告知。本《通知》及选举时间、岗位设置须确保通知到小班、团支部的每一位同学,提醒同学做好参会、参选准备。

3.提名推荐候选人。小班、团支部同学以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提名推荐候选人,自荐和推荐人可提交申请、推荐及证明材料。

4.确定推荐候选人提名人选。班助将提名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分别确定团支委和班委候选人,一人可同时作为团支委和班支委候选人,候选人需在1012日(周四)1200之前扫码填写问卷星,以便组织部统计候选人信息。

5.于线召开选举大会。同时召开团支部大会、班会,团员、非团员分区入座,分别选举团支委和班委。团支部大会、班会到会人数均不得少于各自应到人数的2/3。

6.竞选。团支委和班委分类但不分职务竞选,一人可同时竞选团支委和班委。通过自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应由本人作介绍,也可自愿放弃作介绍。通过他人推荐、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可由推荐候选人本人或介绍人(他人、组织代表)作介绍。候选人或介绍人若不能参加竞选会,可在会前递交汇报材料,并委托他人在竞选会上进行宣读。

7.投票表决。由团委组织部同学制作问卷星,内容包括投票人政治面貌、投票意见(同意、不同意、弃权),进行现场投票,然后由组织部同学进行统计。

注:非团员或团组织关系不在本班的同学不作为小班团支部成员,不得参与团支委投票;28岁以下中共党员保留共青团团籍,须作为小班团支部成员。

8.当选。最终选取团员票数排名前三名为团支委优先候选人(不包括班长兼副团支书),总体票数前四名为班委优先候选人。先选团支委,后选班委(班长兼副团支书还需满足团员同意票数超过团员人数的2/3),排名重合则进行顺延。每位参会同学需对每位竞选者逐一进行投票。

9.确定拟任职务。当选者召开会议,由班主任和班助主持会议。参会人员按当选者意愿及能力特长讨论或由当选者投票确定拟任职务。若当选者自愿退出,则从所得团员或总体赞成票数参会人数1/2的竞选者中按所得赞成票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选者。

10.确定最终任职。当选的团支部书记将拟任职务情况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确定最终任职。

注:“最终任职”可与“拟任职务不一致,且与竞选会上所得赞成票数多少没有必然联系

(二)工作要求

1.党建统领学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须积极参加竞选。

2.学生团体联合会与班团共建。

1预加入第九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的成员,原则上须参选预加入部门对接的班团委岗位(附件4);

2凡此次成功当选班团委,可考虑优先加入对接部门。

3.任期及考核颁证

1)任期。大一年级为8个月以上。若因特殊原因需改选,须向学生团体联合会对接部门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改选。

2)考核。

学院团委考核:学生干部任职满,接受学院团委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班长(含副职)、团支部书记(含副职)纳入学院主要学生干部范围,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80%;其他班团委干部纳入学院普通学生干部范围,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60%。考核优秀者才可参评学院和学校“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干部类评优评奖。

二课“工作履历”加分:学院考核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直接作为二课加分依据,将在学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校团委下发文件,另行通知。

3)颁证。考核优秀、良好、合格者发放任职证书,任职证书上注明任职情况、考核等级和该等级所占比例,不合格者不发放任职证书。

三、结果报送

1.请各班、团支部于1017日(周12:00前《经济学院班团委登记表》(附件3)电子档交至经济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2472377842@qq.com。

2.请务必核实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的正确性。

3.咨询:彭秋婷1041506258;郭绪颖2544014345。

附件:

附件1:院团字〔2021〕9号——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院党委办〔2012〕1号——全面推行学生工作“党建 3 X”的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3:经济学院班团委登记表

附件4:班团委对接部门及工作职责

附件5:“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

经济学院关于2023级新生班团委选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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