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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2024-04-08    作者: 青年先锋队    审稿: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进青年先锋队相关建设,学院拟开展2023-2024学年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评选条件及评选方式:

1.评选对象

  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青年先锋队全体成员。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法校纪,自入学以来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无违规违纪及不良言行,无通报批评和不诚信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在青年先锋队任职满一年(或一届),能吃苦耐劳,做事踏实,有责任感,有奉献精神;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公道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批评与监督,在师生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5)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50%,且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6)“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成为注册志愿者,2023年度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8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 4 小时,以志愿四川和党内工时记录为准)。

3.评定名额:

       非优秀学生部门:部门人数的30%(向上取整)推荐、排序。
       优秀学生部门:部门人数的40%(向上取整)推荐、排序。

4.评选方式:

由青年先锋队成员本人自愿申请,部门组织召开评定会议,听取申请人陈述,民主投票,确定推优排序。部门推优结果上报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党委办公室组建评优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议确定人选。

二、 日程安排:

       (1)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填写《2023-2024学年经济学院“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1)交给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汇总后于4月13日(本周六)12:00前将附件1电子档以“部门”的命名方式打包发送到邮箱:410695871@qq.com。

       (2)4月15日,学院院网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三、 咨询:

青年先锋队 张劲松,QQ:410695871

                  张予萌,QQ:1337296864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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