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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通知

2017-11-14    作者: 学院团委    审稿:     点击量:

201420152016级各学生干部:

根据《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经济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现任或曾任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干部的界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上一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或一届(新生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

3.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表率作用发挥好,当学年学生干部年度考核优秀;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10名或前1/3

5.品质良好,本学年内未受到任何校、院级处分。

6.当学年获评学校(院)针对学生干部群体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建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三好学生”。

三、日程安排

1.凡符合申请条件者自愿于1116日晚92010:001421办公室递交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在申请人所在小班进行民主测评,再结合申请人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议。

2.学院评选1-10名优秀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每人壹仟(1000.00)元;原则上主要学生干部所占比例≥60%,普通学生干部所占比例≤40%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学校(院)其他“奖学金”评选结果确定后进行,已获评学校(院)其他“奖学金”的学生干部也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附件1《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院团字[2016]10号)

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

经济学院团委

2017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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