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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志愿服务工时认定的说明

2019-11-20    作者: 志工部    审稿: jjxy    点击量:

全院同学

为加强志愿服务工时管理,现对我院志愿服务工时认定做出以下说明。

一、志愿服务种类界定

1、学院以及院内党团学各级学生组织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工时由志工部统一记录存电子档。

2、校级、外院党团学各级学生组织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工时证明由个人于小班组织委员处取用空白志愿服务工时证明电子档模板并自行打印(附件3)或联系志工部领取空白纸质档志愿服务工时证明,由组织活动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并签字(主干及以上),负责单位盖章(院级团委章及以上)。

3、地方各级各类组织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对方有相关证明或奖励的(社区及以上鲜章),可直接将扫描件、照片交到组织委员处,若对方无志愿服务工时证明可在组织委员处取用空白志愿服务工时证明电子档模板并自行打印(附件3)由组织活动的相关负责人填写并签字,负责单位盖章(社区及以上)。

4、参加寒暑期志愿公益类社会实践的活动,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中只能认定其中一个,若要申请志愿服务工时,则不能参加任何社会实践评优评奖和二课加分。

二、学生团体联合会志愿服务工时认定

(一)主办活动部门:各主办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活动,主办部门所有参与者不计工时。

(二)协办活动部门:以协办的身份参与其他部门主办的活动,活动中所有协办单位人员可工时。

三、志愿服务工时使用

1、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发展党员、党内评优

 主要参考院内党团学各级学生组织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学院志工部发布电子档证明为依据。适当参考校级、外院党团学各级学生组织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地方各级各类组织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各党支部评议为准。

2、校团委、院团委优秀志愿者评选

只参考校内党团学各级学生组织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学院志工部发布证明为准。评选情况参考《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志愿服务表彰的通知(附件2)具体评选细则以当年下发评选细则文件为准。

3、二课加分

 志愿服务的二课加分以二课系统为准,志愿服务工时不能直接转为二课分。

四、院内志愿服务工时改版

学院以及院内党团学各级学生组织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工时由志工部统一记录存电子档,将不再发放纸质档证明。学院志工部于每月末将统计的志愿工时发给党先办。

五、院内志愿服务工时报送

请院内招募志愿者的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活动前在志工部报备,活动结束后7天内《志愿服务工时信息表》(附件1)电子档发给志工部,邮箱1150045019@qq.com;1493181239@qq.com,联系人:宁雨萌: 15528132635;唐悦涵:18882165710。志工部将于每月末在院网“党团建设”下的“志愿服务”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志愿工时电子档发放至各小班团支部,如未及时报送造成恶劣影响的,后果自负。

六、咨询答疑

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张娴:13281021037;宁雨萌:15528132635;唐悦涵:18882165710

 经济学院团委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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