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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5-06    作者: 行政办    审稿: 姚霞    点击量:

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2]15号)要求和学校《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遴选实施细则(施行)》(教发[2017]16号)《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教发[2019]1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我院在校、非毕业年级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已获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但未结题者不在申报之列。

二、申报限额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包含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年度学校分配省级(及以上)项目4项。根据《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遴选实施细则》(教发[2017]16)的要求,项目指标分配详情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类别:

一般项目:为每年按照惯例申报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按照教育部发布《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申报指南见附件2)。该类项目全校推荐总数不超过3项,符合重点支持领域学院均可申报1项重点项目。

四、申报要求

1.以团体形式申报,团队人数2-5人。项目负责人须由有科研经历的四年制2-3年级或五年制2-4年级学生担任,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学生组团申报。项目选题应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应避免项目过大、过难。

2.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仅可申请指导1个项目,且指导的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3.项目立项后,项目成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项目立项后执行时限为1-2年,项目负责人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5月5-520日:由项目团队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并联系指导教师,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3)及《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4),指导教师审核后将材料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经济学院请提交至行政办公室(1423)田野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579342510@qq.com。

2. 5月20-525日:学院将组织现场答辩,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然后按照教务处分配项目数,推选出优秀候选项目并进行排序,并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评审。

3. 5月25-65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

六、其它

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是增强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同时应向项目组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得更改题目和变更成员。

2.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提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质量,自本年度立项项目起,项目结题成果需与项目本身高度相关,发表文章等成果需标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如无标注,相关成果则不能作为结题依据,具体结题标准详见附件5

3.对于逾期未能完成的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说明,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如项目立项三年后仍未达到结题标准,则予以终止。有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指导创新训练项目,有2次终止项目的导师将取消指导资格;有终止项目的学院将相应减少学院下一次项目申报数量。

4.自本年度立项项目起,项目结题将根据项目成果(项目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参与获批发明专利;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等)、完成度进行评优,评优项目按资助经费的相应比例追加经费,并酌情增加学院下一次项目申报数量。

学院联系人:田野,028-86291110


附件1:2022年创新创业分配项目数目.xls

附件2: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docx

附件3:四川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5:2022年立项创新训练计划结题要求.doc

附件6: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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