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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2-13    作者:     审稿: 姚霞    点击量:

各位教师、同学:

为做好2022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的在校本科生(四年制专业1-3年级、五年制专业1-4年级)均可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2021级本科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人数2-5人(含项目负责人)。

2.参加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

3.每位学生每次只能申报1项,且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主持的项目不能超过1项。

二、申报流程

1.学生选题:进入教务系统,查看浏览项目,并仔细阅读项目简介,确定自己感兴趣的项目后,与项目指导教师联系。

2.导师确认成员信息:由指导教师确定项目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后,登录教务系统填报成员信息(注:此处填报成员信息,成员顺序不作为最终排序)。

3.负责人上传申报书:项目负责人与团队成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完成项目申报书(模板参照附件1)。由学院负责申报团队的资格审查和项目评选,确定立项名单后,由项目负责人将导师签字、学院盖章后的PDF格式申报书在教务系统中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

4.学院初审:学院组织对项目初审(申报书格式的规范性、项目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项目研究的难易程度等),并对项目申报书的提交情况进行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

5.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组织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

三、经费资助

1.学校对配套资助的科研项目按照1:1提供资助,自然科学类资助2000元/项,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000元/项,其余项目由指导教师自行资助。

2.学校资助的项目在财务处建立“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可在教务系统通过“查看经费资助账号”查看。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共同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报账时需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指导教师自行资助的项目不再单独建立账号,经费在教师科研账号报销。

四、项目实施

1.项目执行时间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算起,完成时间为1-2年。项目负责人须在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工作。如未能按期结题,可由导师申请延期,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备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逾期未完成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终止,并收回剩余经费,取消指导教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有两次项目终止的指导教师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研究情况,并认真做好研究工作记录及经费使用记录等。

3.指导教师应本着注重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原则,负责对学生科研项目小组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

4.学院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教务处将加大项目实施情况的抽查力度以及结题项目的审核和抽检力度,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项目给予延期或终止,依据问题项目的数量按一定比例削减学院下一年度资助和申请指标。

 

 

 联系人:田老师 028-86291110

 

 

 附件:

 附件1: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操作流程.docx

 

                                              经济学院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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