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6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6年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学术成果内容、收录级别进行审核鉴定。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中学术成果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请申请本次学术成果认定的同学将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打包并以“论文/专利+姓名+学号”格式命名于5月30日下午18点前发送至邮箱:1620301281@qq.com。
4.学院后续将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天。
5.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如有疑问,请咨询:
创新创业服务部 王一涵 QQ:2153571769
创新创业服务部 尹梓涵 QQ:1556831992
附件:
1.期刊目录参考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经济学院团委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