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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2024-10-25    作者: 行政办    审稿: 吴平    点击量:

各位本科生导师、2026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师生双选

1.动员工作:各专业需于2024111日(星期五)下午18:00做好师生双选动员工作,安排部署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

2.师生双选时间:202411409:00—11818:00;学生进入教务系统选择导师,导师在网上确认所指导的学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学生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系统→学生-毕业论文本科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库,选择导师。

导师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系统→教师-毕业论文本科生导师制审核学生申请情况。

3.学生选择导师后,导师未审核前可更改,一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双选结果不得再更改,请学生和导师慎重选择。

特别提醒:学生在师生双选前,合理安排时间完成课程评教,以免影响双选工作。

二、选题与开题

1.各专业应于20241115日(星期五)下午18:00,以专业为单位组织选题及开题报告培训,使学生明确开题的意义、如何选题及相应专业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

2.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题,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结合教学、科研和生产实践。各专业要因材施教,做到一人一题,把好选题质量关,鼓励学生选择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相结合的交叉复合型课题。毕业论文选题完成后,各专业就选题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能进行开题准备。

3.选题审核通过后,学生须收集、查阅文献,并于开题答辩前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开题报告表见附件2《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格式参阅附件1《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2024版)》《开题报告表格式规范示例》。学生开题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实施阶段。

三、毕业论文实施

1.各专业可以多种方式组织导师及学生就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培训,明确各方职责和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

2.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毕业论文组织及过程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掌握学生毕业论文实施的总体状况,及时解决毕业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导师负责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文献查阅、试验设计、开题、试验实施、数据处理、论文撰写等的全方位、全过程指导,加强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

4.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开题报告方案开展调查和数据收集,并将调查结果撰写形成毕业论文,报送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毕业论文格式参阅附件1《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2024版)》

四、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

各专业在第6学期组织开题报告答辩(拟定于第三教学周至第六教学周),在第8学期组织毕业答辩。

2.答辩要求

各专业应加强对开题及毕业答辩过程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开题报告与毕业论文的规范性与质量。

1)各专业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答辩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开题报告答辩时,各专业应做好答辩记录,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填写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

2)专业负责人须在教务系统进行答辩分组,并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填写相关答辩组成员信息。

3)学生须在教务系统填写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相关信息,上传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终版。答辩前,所有学生须进行毕业论文反抄袭检测(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查重率)≤30%方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五、毕业论文抽检

1.根据《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精神,全部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原文及相关过程材料须导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进行抽检,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进行专业全覆盖检查,学校抽检比例不低于5%,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比例不低于2%

2.按照《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川教〔2023124号)要求,若论文在政治方向上有违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要求,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在学术诚信上出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则该毕业论文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对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3.各专业应持续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过程管理,切实强化学术诚信教育,严把毕业论文出口关,提升人才培养含金量,进一步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六、成绩评定

开题报告成绩按两级制单独记载(通过或不通过)。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由导师评定成绩(50%)和论文答辩成绩(50%)两部分组成。

七、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根据《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212号)要求,学校每年拟评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100篇左右,予以表彰。同时学院每年将进行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和表彰。


附件1: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2024版).pdf

 开题报告表格式规范示例.pdf

 附件2: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2024新版).doc

 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doc

 

 

                             经济学院

                           2024年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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