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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评选2021-2022年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2022-04-19    作者: 经济学院传媒中心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团支部、全体同学: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学院团委拟对2021-2022年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评条件

1.评选对象:全院各团支部、全体学生

2.评选条件:

(1)严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传递正能量,担当作为意识强,意识形态端正。

(2)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校荣校观念强,集体荣誉感强,热爱宣传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对学校、学院宣传工作有所贡献。

(3)以第一作者报道我院师生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各方面的先进事迹,并被院网及以上媒体公开发布;或个人、集体的先进事迹被外媒报道,引起良好反响。

二、奖项设置

说明:第一作者(编辑)须为我院在读学生;同一作品主体不能同时参评多个类别;评选标准以原创度为主要参考;拟表彰“宣传工作优秀团支部”0-3个,“宣传工作突出贡献奖”0-18名,“宣传工作先进个人”0-33名。

三、材料报送

有意参评的团支部、个人填写《2021-2022年宣传工作评优申报表》(附件一),于4月24日下午6点前与作品原件一起发送至邮箱1606054776@qq.com。

四、奖项适用

1.“宣传工作突出贡献奖”适用于《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试行)》(院党委办【2020】2号)中“三、推荐拟发展对象”“B类” ⑨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

2.“宣传工作先进个人”适用于《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试行)》(院党委办【2020】2号)中“三、推荐拟发展对象”“C类”⑨在其他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宣传工作优秀团支部”适用于《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试行)》(院党委办【2020】2号)“三、推荐拟发展对象”“C类”“ ⑦担任学生干部,有以下情况之一:c.担任班(团)干部,在任职年度,所在小班、团支部获院级优秀班集体、学风建设优秀小班、优秀团支部、团日活动设计大赛一等奖等集体荣誉,或承办示范性团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经济学院团委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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