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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新)

2020-12-26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学院2021届各毕业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2021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

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二、省优大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

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

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名额分配

学院共计54个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22个省级优秀大学毕业名额。各专业名额分配详见《经济学院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产生,符合省优大条件的且班级推荐排序在前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认定程序

1.20201226日至1229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递交获奖和荣誉证书证明材料至班级(之前第一轮通知后,班级递交到学院的可不再递交),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推荐办法参照《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附件2)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2. 20201230日至1231日: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

3. 202114日至17日:学院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召开评议会,确定学院推荐人选。

4. 202118日至111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审核后的评选材料提交至学生处。

5. 2021113日至115日: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单。

6. 2021118日至122日: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按要求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7. 20213月:四川省教育厅对各普通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认定省优毕业生。

五、相关要求

1.严格掌握标准。各班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名额内排序推荐优秀毕业生人选。

2.规范材料报送。各班级班长须在20201229日下午500-630将班主任签字的附件3纸质档、相关同学的材料递交至1-425,附件3电子档以“班级+优大生推荐名单”命名现场拷贝。

3. 请班级被推荐参评的同学加入2021届优大生评选临时工作群:390661320,便于后期材料的核对和资料填写。

4.工作咨询电话:徐老师 028-86291770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新).zip


经济学院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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