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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度新生班、团委干部选举的通知

2020-10-17    作者: 团委组织部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新生小班、团支部:

为贯彻执行学院《全面推行学生工作“党建+3+X”的实施方案(试行)》(院党委办字[2020]1号)《经济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20]8号),加强对学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实现以党建统领学生工作,党建和学生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更好的发挥学生干部岗位的服务和育人功能,现将班、团委干部换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要求

(一)岗位设置

1.团支委设置

团支部书记

团支部副书记(由班长兼任)

组织委员(兼文娱委员)

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2.班委设置

班长

副班长兼学习委员

心理委员兼生活委员兼体育委员(男)

心理委员兼生活委员兼体育委员(女)

文娱委员(由组织委员兼任)

(二)职位要求

1.以上岗位均为必设岗位,团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和体育委员、文娱委员不得作为竞选岗,分别由班长、宣传委员、副班长、心理委员、组织委员兼任,其余岗位只能通过竞选产生,且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2.团支委只能由团员竞选,班委则团员和青年均可竞选。

3.同一岗位只能有1人任职,不得多设,也不得增设副职;原则上一人不得同时任两个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核心学生干部。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程序

1.工作启动。班主任助理需向班主任老师详细汇报本《通知》内容,在征求班主任老师关于选举时间的意见后方可启动工作。

2.会前告知。本《通知》及选举时间、岗位设置须确保通知到小班、团支部的每一位同学,提醒同学做好线下参会、参选准备。

3.提名推荐候选人。小班、团支部同学以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提名推荐候选人,自荐和推荐人可提交申请、推荐及证明材料。

4.确定推荐候选人提名人选。班主任助理将提名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及班主任助理分别确定班团委候选人。

5.召开选举大会同时召开团支部大会和班级大会,到会人数须为应到人数的100%。

6.竞选。竞选时不分职务通过自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应由本人作介绍,也可自愿放弃作介绍。通过他人推荐、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可由推荐候选人本人或介绍人(他人、组织代表)作介绍。候选人或介绍人若不能参加竞选会,可在会前递交汇报材料,并委托他人在竞选会上进行宣读。

7.投票表决。选票须统一制作打印,并集中放置于会场指定地点。参会的表决人有序离席到指定地点领取表决票,并在确保无他人窥视的情况下填写和投票。每位同学要对每位竞选者逐一进行同意、不同意、弃权的意愿表达。选取同意票数排名前七的竞选者。

8.当选。在所得赞成票数≥应到人数1/2的竞选者中,按得统一票数高低顺序确定当选者,且当选者数≤职位数。若第一轮投票当选者人数<职位数,则在所得同意票数≤应到人数1/2的竞选者中进行第二轮投票,以此类推。

9.确定拟任职务。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当选人召开会议,应优先满足得“同意”票数高的同学的任职意愿,但班主任可以根据其入选校院学生组织的工作内容、能力特长进行协调,以班主任的意见为准。若某一同学对自己的任职不满意且不可协调其他职位或协调后仍不满意的,该同学可以放弃任职。班级则在其他之前未当选但所得“同意”票数过半的同学中按“同意”票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多少人放弃的,依次递补多少人。

10.确定最终任职。班主任助理将拟任职务情况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确定最终任职。

注:“最终任职”可与“拟任职务”不一致,且与竞选会上所得赞成票数多少没有必然联系。

(二)工作要求

1.党建统领学生工作。

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须积极参加校院班各级各类学生干部竞选,尤其是班长、团支部书记等重要职务。

2.学生团体联合会与班团共建。

(1)部门成员应积极参加竞选。预加入第六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的成员,原则上须参选预加入部门对接的班、团委岗位(附件4)。凡当选者,优先加入部门;参选和当选结果均作为加入部门成员、提任部门负责人和评优评奖等的重要参考内容。(各部门第一批意向人选名单见附件7)

(2)已成功当选班团委的,应积极参加各对接部门的招新补录。(具体补录事宜等候通知)

3.任期及考核颁证

1)任期。班、团委干部任期原则上为1年,大一年级为10个月以上。若因特殊原因需改选,须向学生团体联合会对接部门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改选。

(2)考核。

学院团委考核:学生干部任职期满,接受学院团委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班长(含副职)、团支部书记(含副职)纳入学院主要学生干部范围,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80%;其他班团委干部纳入学院普通学生干部范围,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60%。考核优秀者才可参评学院和学校“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建学生干部”等学生干部类评优评奖。

二课“工作履历”加分:学院考核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直接作为二课加分依据,将在学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校团委下发文件,另行通知。

(3)颁证。考核优秀、良好、合格者发放任职证书,不合格者不发放任职证书。

三、结果报送

1.请各班、团支部于1020(周二)中午12:30-14:00《经济学院班、团委干部登记表》(附件3)纸质打印稿(班主任签字)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403室),附件3电子档发至经济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2472377842@qq.com。

2.请务必核实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的正确性。

3.咨询:刘润玉,电话:19150123020;刘爽,电话:18183052780

附件:

1.《全面推行学生工作“党建+3+X”的实施方案(试行)》(院党委办字[2020]1号)

2.《经济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20]8号)

3.《经济学院班、团委干部登记表》

4.《班团委对接部门及工作职责》

5.《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项目及办法(修订版20200514)》

6.经济学院班团委选票(推荐使用)

7.经济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第一批意向名单

 

 

经济学院团委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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