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2017级各学生干部:
根据《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经济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2017—2018学年度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的界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2017-2018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或一届(新生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同学服务,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
3.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表率作用发挥好,当学年学生干部年度考核优秀;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10名或前1/3;
5.品质良好,本学年内未受到任何校、院级处分。
6.当学年获评学校(院)针对学生干部群体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建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三好学生”。
三、日程安排
1.凡符合申请条件者自愿于11月6日晚9:20—10:00在1教421办公室递交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再结合申请人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议。
2.学院评选10-15名优秀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每人壹仟(1000.00)元。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学校(院)其他“奖学金”评选结果确定后进行,已获评学校(院)其他“奖学金”的学生干部也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四、名额分配
类别 |
拟评选名额 |
校上副部长及以上 |
0-2 |
院上主干及以上 |
0-6 |
小班班长、团支书 |
0-3 |
兴趣特长团队 |
0-2 |
普通学生干部 |
0-2 |
注:1.若有类别评选名额未满的,取消或调配
2.兼任不同类别学生干部的以申报表上勾选类别为准,不能自动调配
附件1:院团字[2018]7号——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
经济学院团委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