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各小班、团支部: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四自”功能,经学院团委研究,报学院党委批准,现启动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换届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主席团人数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共设5-11席,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4-10人;
(二)主席团成员任职
1.主席团成员兼任学院各团学组织负责人,具体如下:青年先锋队队长1人、副队长1-3;团委学生副书记1-4人,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1-4人。
2.青年先锋队第一副队长兼任团委第一或第二学生副书记。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所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学生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言行;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勇于创新,乐于奉献;
注.申请青年先锋队队长(不含副队长)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可选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可选条件之一:
1.担任院(校)主要学生干部一届以上;
2.担任院(校)普通学生干部一届以上,经部门负责人推荐;
注:主要、普通学生干部的界定按《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院团字[2016]10号)(附件1)执行。
3.有其他突出事迹者(须学院现任主席团认定)。
三、日程安排
(一)递交申请
有意者请下载填写《经济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申请表》(附件2)、《经济学院学生干部统计表》((附件3)),于5月2日晚21:20-22:00递交至经济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篮球场对面,学生活动板房15号),电子档于5月2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1274835876@qq.com。。
(二)学院遴选
1.面试答辩。学院将于5月5日下午16:00——18:30在1教403会议室组织面试答辩,请竞选者准备PPT,答辩时间8分钟(陈述5分钟,回答提问3分钟)。
2.结果公示。通过面试答辩者,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即进入试用期。
3.试用。试用期至2017年9月10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
注: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支持按《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院团字[2016]11号)(附件4)执行。
四、咨询
杨琳,13666198802。
附件:
1.《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院团字[2016]10号)
2.经济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申请表
3.经济学院学生干部统计表
4.《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法(试行)》(院团字[201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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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