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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换届调整的通知

2017-04-28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2015级各小班、团支部: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四自”功能,经学院团委研究,报学院党委批准,现启动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换届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主席团人数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共设5-11席,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4-10人;

(二)主席团成员任职

1.主席团成员兼任学院各团学组织负责人,具体如下:青年先锋队队长1人、副队长1-3;团委学生副书记1-4人,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1-4人。

2.青年先锋队第一副队长兼任团委第一或第二学生副书记。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所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学生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言行;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勇于创新,乐于奉献;

注.申请青年先锋队队长(不含副队长)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可选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可选条件之一:

1.担任院(校)主要学生干部一届以上;

2.担任院(校)普通学生干部一届以上,经部门负责人推荐;

注:主要、普通学生干部的界定按《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院团字[2016]10号)(附件1)执行。

3.有其他突出事迹者(须学院现任主席团认定)。

三、日程安排

(一)递交申请

有意者请下载填写《经济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申请表》(附件2、《经济学院学生干部统计表》((附件3),于52日晚21:20-22:00递交至经济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篮球场对面,学生活动板房15号),电子档于5218:00前发送至邮箱1274835876@qq.com。。

(二)学院遴选

1.面试答辩。学院将于55日下午16:00——18:301403会议室组织面试答辩,请竞选者准备PPT,答辩时间8分钟(陈述5分钟,回答提问3分钟)。

2.结果公示。通过面试答辩者,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即进入试用期。

3.试用。试用期至2017910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

注: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支持按《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院团字[2016]11号)(附件4执行。

四、咨询

杨琳,13666198802

附件:

1.《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院团字[2016]10号)

2.经济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申请表

3.经济学院学生干部统计表

4.《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法(试行)》(院团字[201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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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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