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面向全班同学,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活动,引导同学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增强防范意识,帮助同学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班主任老师、班级学生干部要密切关注班级内部是否有同学存在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排查班级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
请各小班班长将本班排查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同学信息(学号、姓名、班级、网贷金额、网贷用途等信息内容)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 526870933@qq.com。
附件: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 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经济学院团委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