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小班评议组评议、认可度测评、公示,学院督察、审核,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2-2025级)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朱玉老师反映(办公电话:028-86291370办公地点:7教604)。
附件:
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2-2025级)拟认定名单
经济学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