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全体成员:
根据《经济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21]9号)(附件1)文件相关要求,学生干部期终(任职满一年或一届,新生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需进行工作考核,现将相关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考核
(一)考核对象
经济学院第十届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设部门
(二)考核方式
学院根据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效等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考评,考核分为工作对象考核评分以及现场述职两部分组成。
部门最终评分=工作考核评分*50%+述职考核*50%。
评定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1. 工作对象满意度测评
各部门工作对象按照《优秀部门评分细则(工作对象版)》(附件2)对工作对接部门进行考核打分,评分人数必须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二才视为完成考核。
经济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工作对接组织详见如下:

2. 现场述职
各部门(不包含兴趣特长团队,兴趣特长团队由体育部、文娱部自行组织述职)需进行统一述职,并由现场评审人员按照《优秀部门评分细则(现场评审版)》(附件3)对部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现场评审人员由学院老师、经济学院第十届、第十一届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组成)。
(三)奖项设置
评选6个优秀部门并颁发证书。
二、干部考核
(一)考核对象
经济学院第十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方式
以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考核评议人员根据《经济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对各部门全体成员的工作情况分别进行考核评议,具体安排如下:

(三)考核结果
1. 评定等级
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部门编制人数的20%,良好比例不超过30%,合格和不合格比例合计不低于50%(采用向下取整方式)。
2. 奖项设置
根据以上等级评定结果,学院统一分批次发放干部证明及证书,具体如下:
部门成员考核合格及以上发放任职证书,任职证书上将注明考核等级(志愿者编制不标注等级),不合格者不发放任职证。
考核优秀者方可参评9月学校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四)咨询答疑
青年先锋队纪检部:
郑雅婷:1964291651(QQ)
陈祎雯:2652390537(QQ)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团委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