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2、2023、2024级小班、团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经济学院成立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及推荐提名、选举学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学院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任:钟贝(教师)
副主任:朱玉(教师)、武方琨(教师)
成员:孙艺铭、汤立秀、任紫暄、杨岚琳、吴虹莹、张静、郭绪颖、程全飞雪、彭仲伯、彭秋婷、鲁鑫洁、赖一哲
二、学代表应符合以下标准
1.学代会代表应为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
2.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与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积极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诉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7.本次学代会预计在5月中旬召开,故学代表不含2025届毕业生。
三、学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三个程序。
四、经济学院学代表选举流程及安排
1.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
各小班召开班级大会,参会人数应达到小班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3名(团支书、班长、非团学干部代表),请班长做好班级大会和投票结果留痕。
2.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后,请班长填写附件1《经济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统计表》(电子档)于5月7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学办邮箱2504763236@qq.com(邮件名请注明“班级+学代会”),最后由经济学院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分配名额提名15位代表候选人,报学院团委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名代表候选人。
3. 正式代表选举
最终由经济学院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进行投票选举,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五、学代表选举工作要求
1.各小班举行班级大会选举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时,可采取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主推荐工作,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各小班要把选举学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向学院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选举工作。
六、咨询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生会 郑 严(QQ):2630909266
经济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