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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就业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2025-04-14    作者: 职发中心    审稿: 钟贝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全员参与就业,促进我院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现开展2024-2025学年就业先进工作者评选,现就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2024-2025学年职业发展中心各部门成员

2.2021级、2022级各小班班团委及室长

二、参评条件、名额分配及评选方式

1.参评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入学以来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无违规违纪行为、不良言行,未受到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2)热爱就业工作,服务意识强,能高效高质量完成各项就业相关工作,工作表现突出。

3)学习成绩良好,最近一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第二课堂成绩或教务处必修加权成绩,原则上上述3个成绩中任一成绩排名专业前50%即可参评。

2.名额分配:

(1)学生部门就业先进工作者:名额=部门总人数*30%(向上取整)。

(2)2021级和2022级就业先进工作者的名额分配,以小班为单位,各小班可推荐0-1名同学。

3.评选方式:

评选采用部门/班级推荐加学院评选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学生部门就业先进工作者:由职业发展中心成员本人自愿申请,部门组织召开评定会议,听取申请人陈述,民主投票,确定推优排序。

(2)小班就业先进工作者: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班级组织召开评定会议,听取申请人陈述,民主投票,确定推优。

(3)最终评定:学院组织评优小组根据各部门/小班推优顺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评定。

二、 日程安排

(1)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填写《2024-2025学年经济学院“就业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1)交给各部门负责人/班长,各部门负责人/班长汇总后于4月17日(周四)18:00前将材料电子档以“部门或班级”的命名方式打包发送到邮箱:3519009238@qq.com。

(2)4月20日,学院院网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三、 咨询

学生会 鲁鑫洁,QQ:3519009238

党委办公室 武方琨,QQ:1508479549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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