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旧站

经济学院关于各团支部开展日常志愿服务的通知

2024-10-31    作者: 团委志工部    审稿: 武方琨    点击量:

各团支部:

  为拓宽学院志愿服务平台,促进学院志愿服务项目质量有效提升,学院团委志工部将协助各小班团支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与对象:

各团支部

二、 活动时间:

2024111日——202511

        三、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由志愿委员牵头围绕乡村振兴、为老服务、关爱少年儿童、阳光助残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四、活动要求:

开展志愿活动应包含:前期策划案提交活动实地开展—后期材料提交完整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前期策划案提交:各团支部需自行完成前期村社对接(部分村社信息详见《经济学院志愿服务平台对接信息表》附件1)。了解其志愿需求,完成志愿活动策划,并在活动开展前5天,提交《经济学院志愿服务立项材料》(附件2

(二)活动实地开展:

1.志愿服务活动须以团支部的名义开展。

2.实地参与人员需至少包含一名青年志愿者协会固定志愿者(由团委志工部派出)。

3.在严格保证志愿者人身安全下,活动内容必须符合五大要素:志愿性、组织性、付出劳动和时间、非报酬性、公益性。

(三)后期材料提交:各团支部志愿委员需在志愿活动结束后3天内将《经济学院志愿服务结项材料》(详见附件3)以“班级+姓名”形式命名提交至邮箱1169995284@qq.com

五、补充说明:

(一)各团支部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二)志愿服务活动最终开展情况由活动质量和次数决定,后期将作为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参考。

如有疑问请咨询团委志工部:

汤立秀:1982537913   荣玉娟:2793722047

蒋思程:1169995284   黄秋粤:2270757192




Copyright © 2015 四川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