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旧站

关于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的通知

2024-10-17    作者: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审稿: 张翅    点击量:


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安排以及学生处相关通知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标兵:全校10名,奖金2万元/生;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学生参与书面评审。

(二)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20名,奖金0.5万元/生。

二、参评条件

(一)拟评为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三)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三、遴选规则

(一)第一轮:学院评审推荐

20241017日:符合条件同学申请。推荐人选填写《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附件1、附件2纸质版及其佐证材料。

20241018日:学院组织答辩、评审(后续通知)。

20241018-20241021日:学院评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提交材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申请材料若有虚假,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二)第二轮:书面评审

1.评审时间:1023日。

2.形式审查: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遴选规则:学校邀请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材料进行书面评审,评审产生30名候选人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三)第三轮:答辩评审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答辩规则: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上台答辩,自我陈述5分钟,现场提问3分钟。由评委投票产生10名“优秀学生标兵”拟评人选、20名“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拟评人选。

候选人答辩陈述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等不诚信行为,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记入不诚信档案。

四、咨询地点与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76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291770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

2.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3.学生处《关于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的通知》https://xsc.sicau.edu.cn/info/1013/6061.htm

经济学院   

20241017


Copyright © 2015 四川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