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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10-12    作者: 党委办    审稿: 张翅    点击量:

全院同学、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3〕5号)要求,现将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参评学年处分未解除的在校生不再具备申请条件。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定当学年未受纪

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现时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13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等级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三个等级,资助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 4500 元、3300 元、2100 元。

四、指标使用

    国家助学金指标包括两部分,即普通学生指标和退役士兵学生单列指标。退役士兵学生单列指标资助标准为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 元/人·年),确属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人·年),超出资金由学院爱心基金解决。

单列指标不可与普通学生指标混用,其指标不再划入学院分配的指标数中。退役士兵学生凭退伍证或退伍证明获得受助资格,退役士兵学生不进行系统申请。

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根据困难等级确定,可降档但不可升档。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一等、二等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学生只能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五、评定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组组长提出国家助学金参评申请;

2.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I 的分值直接引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然后按照以下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评议指标及权重:①I-家庭经济困难程度(50%);②S-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20%);③P-政治思想素质(10%);④M-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10%);⑤F-生活节俭程度(10%)。

3.评议组组长按照位次优先原则提出等级建议,并单独听取参评学生意见;

4.班主任召开小班班委和团支委联席会议商议决定拟评结果,安排专人向申请参评学生特别是未获评的学生反馈拟评意见并做好沟通;

5.评定结果在班内公示1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的评定情况与班级评定结果一同提交。

六、日程安排

1.10月13日前,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参评申请,班级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通过线上结合线下方式完成评定工作。

2.10月14日24:00前,小班完成班内公示并将《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分评定结果》(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86973019@qq.com。

3.10月15日-18日(暂定),学院审核、召开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10月18日前,学生本人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在线申请。

七、工作要求

1.各小班应坚持公平公正评议和打分,按照指标分配情况限额评定,不得将助学金用于二次分配或擅自调剂;

2.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等不当花销,一旦发现不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情况或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助学金获评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资金。

工作联系人:罗老师;办公电话:028-86291370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

2.四川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3〕5号)

3.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分评定结果



经济学院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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