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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24-03-22    作者: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审稿: 武方琨    点击量:

2020、2021、2022级各本科小班、各位同学

现将2022-2023学年“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参评学年(2022-2023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获得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三、日程安排

3月26日(周二)12:00前,请小班学习委员将汇总后的《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档以“班级”命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sicaujjxyxxb@126.com

3月26日-27日,学院审核、评选。

3月27日-29日,学院公示评定结果并上报学校。

4月1日-3日,完成材料报送。

四、评选名额


四、其他

1.请各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和追回所发奖学金。

3.对于评选政策和要求、操作等,有疑问或者问题,可随时联系:

学习部 熊心悦 QQ:1850953825

学习部 吴汶财 QQ:2332290896

学习部 黄嘉欣 QQ:2269738143

党委办公室 武老师,QQ:1508479549,办公地点:1教421办公室。

附件:

1.《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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