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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金玉担保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6-27    作者: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审稿: 武方琨    点击量:

各小班、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同学们勇于担当、感恩奉献,现启动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的“金玉担保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设置

1.评选范围: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在读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非毕业年级)。

2.本次评选“金玉担保一等助学金”8人,资助人民币3000/人,“金玉担保二等助学金”13人,资助人民币2000/人。

二、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纪律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个人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 单亲,在世父(母)亲无劳动能力;

3.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

4. 父母双方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学生;

5. 父母一方丧失基本劳动能力,2个子女以上在读低收入家庭学生;

6. 父母双方长期患病的低收入家庭学生;

7. 家庭3个子女以上在读低收入家庭学生;

8. 家庭主要赡养成员遭遇重大疾病的低收入家庭学生;

9. 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低收入家庭学生;

10. 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请有意愿申请“金玉担保助学金”的同学71日中午12:00 前,将包含个人电子签名的《金玉担保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以及《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金玉担保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压缩打包并将压缩包命名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发送至权益部邮箱2686973019@qq.com

2.评选: 74-76日,捐赠单位评选。

3.公示: 77-78日,学院公示评定结果。

四、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请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发放资金追回,记录不诚信一次。

2.2022-2023学年获评过奖助学金的同学仍可参评;此次获评的同学还可参评2023-2024学年相关助学金评选。

3.咨询:

学院学生会权益部顾义云天(电话:15988331528QQ1183870485

学院党委办公室武老师(电话:1878018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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