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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挥学生党支部、团学组织在社会实践中示范引领作用的通知

2023-05-23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学生党支部、各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回信精神,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用好暑期社会实践的平台,充分发挥各学生党支部、各团学组织在社会实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全院学生党员、广大团员青年走出校园,走进乡村,在服务奉献中厚植知农爱农情怀,在学思践悟中激发强农兴农使命,把青春梦和成才梦融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大蓝图”,学院党委、团委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各团学组织带头组队参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一、学生党支部

各学生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将社会实践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围绕“一支部一品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将暑期社会实践作为2023年7月和8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同志参与其中,发挥党员在社会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各兴趣特长团队

    各部门、各兴趣特长团队要发挥团结带领作用,各部门围绕部门职能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兴趣特长团队以团队特长为切入点,形成快闪视频、图文实践故事等成果。

三、小班团支部

    各小班团支部要发挥凝聚力和战斗力,动员全班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联系班主任老师作为团队指导老师,提出指导意见或建议。

四、具体要求

1.各学生党支部、各团学组织需组建一个高质量社会实践团队,党支部支委、部门/团队负责人、团支部团支委需做好前期统筹工作,原则上担任该社会实践团队队长。

2.参与党团学学生组织组队的成员,仍可以参加其他个人、团队社会实践。

3.关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相关要求和安排,请查看《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5月下旬)递交团队前期材料。


经济学院党委办 团委

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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