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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宣传工作评优的通知

2025-04-16    作者: 经济学院传媒中心    审稿: 钟贝    点击量:

各团支部、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宣传思想工作,总结推广优秀经验,持续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学院拟对在2024-2025学年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范围

2024年2月—2025年3月

二、先进个人评选

(一)参评对象及推荐名额

1. 2024-2025学年传媒中心各部门成员,按成员数的30%推荐(向上取整)。

2. 各学生党支部支委,按支委数的30%推荐(向上取整)。

3. 学院各部门、兴趣特长团队宣传联络员,每个部门/团队1人。

4. 各小班班团委,每个小班1人。

注:参评者不可多渠道重复申报。

(二)参评条件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入学以来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无违规违纪行为、不良言行,未受到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2. 工作表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 以学生第一作者在院网及以上平台发布新闻稿1篇。

② 在“经彩有你”微信公众号、“川农大经济学人”微信公众号、“川农经彩青春”QQ空间、“经彩川农er”哔哩哔哩账号、“经彩青春”抖音账号等学院及以上新媒体平台发布作品1篇(主创排序前三)。

③ 设计宣传海报或院网封面,参与学院、班级的活动拍摄或录制。

3. 成绩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有效必修加权平均成绩或最近一学年综测排名或最近一学年二课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含)。

(三)评选方式

由本人自愿申请,各党支部/班级/部门/团队组织召开评定会议,听取申请人陈述,民主投票,确定推荐排序。学院党委办公室组织评优小组根据各组织推优顺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评定。

(四)材料报送

请各党支部/班级/部门/团队于4月24日12:00前将《2024-2025学年经济学院宣传工作评优推荐表》(附件1)发送至1606054776@qq.com邮箱。

三、十佳作品评选

(一)参评要求

奖项类别

评选名额

作品要求

评选要求

十佳新闻

1—10个



1.第一作者(无一作署名的认第一编辑、导演等主创),内容需反映我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党团学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内容;

2.主创人员按各类别分别取物理前三;

3.社会实践、双创的作品不纳入本次评优范围。

校级及以上平台发布

十佳推文

1—10个

院级及以上平台发布,阅读量达300+

十佳视频

1—10个

已被官方采用,主题鲜明、画面、剪辑、配音、字幕等专业度高,观感流畅。

十佳摄影(含海报

/院网封面)

1—10个

已被官方采用,主题鲜明、画面布局合理,符合视觉美学。

(二)参评方式

请符合参评要求的同学于4月24日前将作品的链接或视频/图片原件粘贴到《2024-2025学年经济学院十佳作品评选表》(附件2)里发送至1606054776@qq.com邮箱,以十佳xx+姓名+班级+手机号码命名。

四、有关说明

1.“先进个人”适用于《本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试行)》(院党委办〔2020〕2号)中“三、推荐拟发展对象”“C类” ⑨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

2.先进个人与十佳作品可同时获评,十佳作品中最多同时获评两项,即最多可获评三项。

五、咨询

学院党委办公室:

钟  贝,电话:028-86291770,QQ:2450205625

王梦晗,电话:028-86291370,QQ:1030894579

刘钦燕,电话:028-86291770,QQ:1841959289

传媒中心官Q:1606054776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团委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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