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旧站

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03-25    作者: 团委组织部    审稿: 朱玉    点击量:

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年度团内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范围

2023316日-2024317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参评条件:

1)理论学习扎实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开展率不低于95%(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检测);团支部本学年至少组织化开展6次集中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每期参学比不低于90%。

:青年大学习参学率统计2023年第4期-2024年第1期,统计结果见附件7,如有异议请联系团委组织部。

2组织机制健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效果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等工作。

3)支部建设成效好。能结合时事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2.评优名额:校级优秀5个,院级优秀3-5个

:原则上同一年内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不重复获得,连续两年内校级优秀团支部不重复获得;2023级团支部和2022级转专业团支部因在2023年12月时成立时间未满六个月,不能实行对标定级,故本次不能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

3.评选方法:根据班团量化考核得分、“青年大学习参学率”、班团活动得分进行评选。本科生团支部参评填写附件1,研究生团支部参评填写附件6。

(二)五四标兵团支部

申报支部在2023-2024学年拟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支部能在理论学习、组织机制、支部建设等方面在全校基层团支部中起到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

支部若申请五四标兵团支部,须同时提交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所需要的附件。本科生团支部填写附件1、附件2,研究生团支部填写附件6、附件2。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优秀团干部范围:

1)学院团委直属部门、思政中心、职业发展中心、文体活动中心成员。

2)各小班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3不可同时通过校、院级部门和团支部渠道申请,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渠道。

2.参评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1) 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个人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

(2) 工作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最近一次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

(3)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8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4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

(4) 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需达到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

(5) 成绩优良,本学年无重修补考记录,参评校级优秀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30%院级优秀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50%

:以参评时间范围内“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其他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均不予认证。研究生在满足硬性参评条件的基础上(例如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择优选取。

3.评定名额:根据往年评选经验,各支部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参评,院团委将结合实际情况择优选取。

注:院团委将根据各支部的“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进行调剂,青年大学习参学率平均低于65%的团支部没有推荐名额。

4.评选方法:各团支部按照附件8:《院团字〔2018〕6号——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进行推选,按推荐程度排序后,本科生团支部汇总后填写附件3,研究生团支部汇总后填写附件6

(四)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 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

(2) 最近一次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

(3)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33月至20243月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8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4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

(4)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参评校级优秀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25%院级优秀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40%

:以参评时间范围内“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其他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均不予认证;研究生在满足硬性参评条件的基础上(例如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择优选取。

2. 评定名额:根据往年评选经验,请各支部将符合评优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参评,院团委将结合实际情况择优选取。

注:学院团委将根据各支部的“青年大学习参学率”和团支部获奖情况进行调剂;青年大学习参评率平均低于65%的支部没有推荐名额。

3.评选方法:各团支部按照附件8:《院团字〔2018〕6号——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进行推选,按推荐程度排序后,本科生团支部汇总后填写附件4,研究生团支部汇总后填写附件6

注:由学院筛选并拟评等级,校级优秀的最后一名优先级高于院级优秀的第一名;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不重复获评。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1.参评条件:

1成为注册志愿者,能积极主动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律,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本学年内无重修补考记录。20233月-20243月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40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

2每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为100%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本学年内无重修补考记录,自然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班级前50%(本科生以学工系统为准并截图,研究生以学院数据为准);

注:以参评时间范围内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其他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均不予认证。

2.评选规则:

1)校级和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指标均为全院本科生17人,研究生2

2)在满足参评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志愿服务工时长短及志愿服务质量排序,包括志愿服务新闻稿发表,志愿服务项目策划、团队管理、服务成效、社会影响等,进行评选。以学院名义参与并获评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项目奖项的团队,项目核心成员人数优先考虑。

3)各团支部按照附件8:《院团字〔2018〕6号——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进行推选,按推荐程度排序后,本科生团支部汇总后填写附件5,研究生团支部汇总后填写附件6。

三、五四评优简图

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团内评优示意图—发团支部

奖项

参评范围

推荐名额

成绩要求

青年大学习

团员评议

志愿公益

备注

(以学工系统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所在支部

参学率

个人
  参学率

校级

优秀共青团员

共青团员

推荐所有符合要求的同学

小班前25%

平均参学率不低于65%

100%

最近一次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

20233月-20243月“志愿四川”记录的志愿增长时长不低于8小时(新生团支部4小时)

校级优秀最后一名优先级高于院级优秀第一名

院级

优秀共青团员

小班前40%

平均参学率不低于65%

100%

校级

优秀共青团干部

团支书、副团支书(班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学院团委直属部门成员等

推荐所有符合要求的同学

小班前30%

平均参学率不低于65%

100%

院级

优秀共青团干部

小班前50%

平均参学率不低于65%

100%

校级优秀志愿者

志愿四川注册志愿者

0-19/全院

小班前50%

100%

最近一次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或合格

增长时长不低于40小时

院级优秀志愿者

0-19/全院

小班前50%

100%

增长时长不低于40小时

校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

除2023级和2022级转专业班级的其余团支部

0-5/全院

支部成员平均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每期参学率不低于90%

备注:原则上同一年内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不重复获得,连续两年内校级优秀团支部不重复获得

院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

0-5/全院

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

四、注意事项

1.同学自愿申报。团内评优实行申报评定制,有意愿参加本次评优的同学自愿向团支部表达评优意愿,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审核。

请有意愿参与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的支书关注后续通知,将由学习部负责收取并审核班团量化考核相关材料。

2.严格工作要求。各团支部、直属部门须严格按照附件8:《院团字〔2018〕6号——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务必征求班主任老师的指导意见。推荐会形式可选择团支部委员会、班团委联席会、班团委扩大会进行。

3.学习成绩以学工系统自然年加权成绩为准,查询方式:学工系统-学习成绩-我的自然年加权平均成绩(团内评优用)(因成绩未达要求或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进行学工系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评优名额)。

4.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需由学院团委指导拟评集体和个人在学工系统统一填报审批,同时需将评优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5.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不重复获评。

五、日程安排

项目

时间

内容

团员教育评议结果补录

3月25日12:00之前

未在学工系统和智慧团建录入评议结果的须进行补录

各团支书将申报附件放进压缩包并以“支部名称+团内评优申报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2472377842@qq.com

3月28日12:00之前

本科生附件1-附件5、研究生附件2和附件6

学院将最终评选结果公示三天

4月3日之前

团支书将院网公示转发至支部,提醒参评同学查看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录入智慧团建和学工网

4月6日-4月9日(以学校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团支书在智慧团建上统一录入;学生在学工网上集中申报,班主任统一审批

六、咨询答疑

咨询:

团委组织部:彭秋婷QQ 1041506258郭绪颖QQ 2544014345

团委志工部:赵乐QQ 2494270079荣玉娟QQ 2793722047

学生会学习部:吴汶财QQ 2332290896黄嘉欣QQ 2269738143

七、其他事项

各单位自愿参评,参评单位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评选,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举报方式:经济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2472377842@qq.com


附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本科生)

2.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申报表(本科生、研究生)

3.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本科生)

4.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本科生)

5.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本科生)

6.优秀个人和集体汇总表(研究生)

7.青年大学习2023年第4期至2024年第1完成情况参考

8.院团字〔2018〕6号——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


经济学院团委

2024年3月25日


Copyright © 2015 四川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