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充分展现一年来学院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突出实绩,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学生干部服务同学,奉献集体,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党建学生干部和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党建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教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学生党务工作、团建促党建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2.积极参与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党员教育管理、党支部建设等学生党建工作。
3.遵守校规校纪、作风正派、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得到老师及同学的广泛认可。
4.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参评范围
2024-2025学年任职的各学生党支部委员、驻班党员,团支部参与团建促党建工作的班主任助理。
(三)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他人推荐:个人向所在党支部表达参评意愿,提交《附件1:优秀党建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于4月24日(周四)中午12:00点前召开支委会,确定推荐人选,将推荐人选的《附件1:优秀党建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电子版)提交至邮箱3306132784@qq.com,并由一名支委于4月25日(下周五)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7-605提交附件1纸质版。
推荐名额上限为:(支委人数+驻班党员人数+团支部数)*30%,向上取整。
注:优秀共青团干部与优秀党建学生干部原则上不兼得,优秀学生干部与优秀党建学生干部可兼得。
3.公示与审批: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咨询
学院党委办公室 钟贝,QQ:2450205625
党校工作部 何雪蓉,QQ:1944658386
二、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
(一)评选条件及评选方式
1.评选对象:
经济学院2024-2025学年青年先锋队全体成员。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法校纪,自入学以来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无违规违纪及不良言行,无通报批评和不诚信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在青年先锋队任职满一年(或一届),能吃苦耐劳,做事踏实,有责任感,有奉献精神;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公道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批评与监督,在师生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5)成绩优良,自然年加权平均成绩(团内评优)/最近一学年综测成绩/最近一学年第二课堂成绩及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0%,且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3.推荐名额:
部门人数的30%(向上取整)推荐、排序;优秀部门按部门人数的40%(向上取整)推荐、排序。
4.评选方式:
由青年先锋队成员本人自愿申请,部门组织召开评定会议,听取申请人陈述,民主投票,确定推优排序。学院党委办公室组建评优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议确定人选。
(二)日程安排
1.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填写《2024-2025学年经济学院“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2)交给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汇总后于4月20日(本周日)12:00前将附件2电子档以“部门”的命名方式打包发送到邮箱:2544014345@qq.com。
2.4月25日左右,学院院网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三)咨询
青年先锋队 郭绪颖,QQ:2544014345
汤立秀,QQ:1982537913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