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和《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党员指导手册》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认定和遴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人选工作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入党积极分子认定
1.条件审核:对团支部的“推优”人员进行条件审核,应着重审查递交入党时是否年满18岁(以身份证为准),具有1年以上团龄,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截止今年至9月);对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评优评奖等情况等进行核查。
2.召开支委会:对各团支部推荐的人选进行逐一讨论,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考量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全面发展、作用发挥、群众基础、纪律规矩意识等情况,逐一表决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未被认定的,须指派培养联系人在三天内当面反馈,说明原因,指出进步的方向。
3.党支部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认定汇总表》将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于9月19日12:00前发送至631047134@qq.com;
4.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9月26日下午78节课,组织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的档案培训会,会上统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完善入党申请书(手写)、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组织推优)、《关于将xx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入党申请书(手写)、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组织推优)、 《关于将 xx 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二、 遴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人选
召开支委会/支委扩大会/党员大会,充分听取驻班党员意见,从本支部所有认定的积极分子中(包括之前认定了未参加培训的),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本期培训班送训人员。确保送训人员有时间和条件完成本期培训任务。
分配如下:
党支部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9日12:00前填写附件2,发送至631047134@qq.com。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