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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5-06    作者: 行政办    审稿: 姚霞    点击量:

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遴选实施细则(施行)》(教发[2017]16号)《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教发[2019]14号)等相关规定,为培育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拟开展院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以团体形式申报,团队人数2-5人,项目负责人应由经济学院大一学生担任。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院级项目,已获学校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但未结题者不在申报之列。

二、指标分配

学院立项资助2022年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0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项目指标分配详情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仅可申请指导院级项目1个。

2.项目立项后,项目成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管理。项目立项后执行时限为1年,逾期未能完成的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说明,指导教师签字,交学院备案,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如项目立项两年后仍未达到结题标准,则予以终止。

四、申报流程

1.5月5-520日:由项目团队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并联系指导教师,填写《经济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2)及《经济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3),指导教师审核后将材料提交至经济学院行政办公室(1423)田野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579342510@qq.com。

2.5月20-525日:学院将组织现场答辩,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

五、其它

1.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旨在增强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培育优秀项目。

2.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提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质量,发表文章等成果需标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如无标注,相关成果则不能作为结题依据,院级结题标准如下(以下要求达到一项即可予以结题,相应成果必须与项目本身高度相关):

1)项目成员参与公开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投稿阶段须有证明材料)。

2)项目组成员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奖。

3)项目组成员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项目并获奖。

3.项目结题将根据项目成果(项目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参与获批发明专利;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等)、完成度进行评优,评优项目将推荐参加下一次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学院联系人:田野,028-86291110


附件1:经济学院2022年创新创业分配项目数目.xls

附件2:经济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经济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x

 

 

             经济学院

             2022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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