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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学分预警工作的通知

2023-11-10    作者: 行政办    审稿: 张翅    点击量:

各位班主任:

根据《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212号)中关于学分预警的规定,教务系统中已生成2023-2024-1学期学分预警名单,现将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分预警工作基本要求

1.学分预警处理结束时间:2023113018:00前。

2.请各位班主任关注本班学分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有效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针对学分预警过程中,排查出的长期不在校或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由学院明确意见后报教务处统一进行处理。

二、学分预警告知

1.请各班主任于1115日(周二)前到1423行政办公室田野老师处领取本班学生预警通知书。

2.班主任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本班预警学生不合格课程信息,操作流程:教师-班主任管理→欠学分情况→本学期学分预警情况登记。

3.处理说明:“通知本人名单”(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2.05.0学分者)、“通知家长名单”(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5.59.5学分者)、“随原班试读名单”(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10.019.5学分者)、“降级处理名单”(无故累计20.029.5学分者)、“休学退学名单”(无故累计30学分及以上者)。请班主任务必将加盖学院公章的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监护人),告知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和目前学生学业情况,提醒由此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并及时收回存根。

三、学分预警处理结果分类登记

请班主任将通知书存根收回并交至学院存档,同时请登录教务系统登记处理结果和意见,教师-班主任管理→欠学分情况→本学期学分预警情况登记→班主任登记。

无故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10.030学分及以上学分者(随原班试读名单、降级处理名单、休学退学名单),请班主任务必与学生本人进行谈心谈话,共同拟定学习计划,同时要求学生提交一份详细的学习计划至学院。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沟通!

联系人:田野,028-86291110

 

                                                      经济学院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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