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精神,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四川省《关于举办首届四川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院决定举办首届“赢”未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暨十一届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院内选拔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3年10月—11月
二、大赛内容
1.成长赛道。参赛对象为一、二、三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大一年级建议全体新生参与,二、三年建议参与人数不少于本班人数的50%。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赛事方案见《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四川省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成长赛道方案》(附件1)。
2.就业赛道。参赛对象为三、四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其中2023级研究生建议全体参与。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赛事方案见《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四川省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就业赛道方案》(附件2)。
三、赛程安排
(一)选手报名(2023年10月28日前)
1.所有参赛的选手,请于2023年10月28日24:00前,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zgs.chsi.com.cn,以下简称大赛平台)报名参赛板块,按照《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在“大赛平台—报名参赛”版块下载。)提示步骤,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相关材料见赛道方案。
2.校区复赛参赛及评审方式。各院/所推荐参加校区复赛的选手,按校区复赛要求(另行通知)提交参赛材料和参赛。
(二)学院初评(2023年11月1日前)
1.各班动员规定人数于大赛平台提交报名并上交参赛材料后,由各小班班长将选手参赛作品再次收齐并交由小班班主任初评,23级每班选出2份优秀作品,20级、21级与22级每班选出1份优秀作品。小班班主任初评出本班优秀作品后,于11月1日前交至生涯规划部邮箱1774291695@qq.com后,由学院评委评审。
(三)学院复赛(2023年11月4日)
我院将于11月4日前进行学院复赛,形式为线下展示。(比赛方案见附件1)
(四)全校决赛(2023年11月17日前)
1.全校决赛晋级名额。校区复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中表现优秀选手晋级全校决赛,各校区晋级名额另行通知。
2.全校决赛参赛及评审方式。决赛参赛选手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比赛顺序,依次上台进行主题陈述、现场提问(成长赛道)或综合面试(就业赛道),评委现场打分。全校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分别从成长赛道、就业赛道选手中,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根据“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给予加分认定。选手参加学院比赛取得的成绩,纳入推荐参加校区比赛的考察因素。
2.经济学院在大赛平台成功报名参赛的同学 即可获得基础分0.5分;进入学院复赛的同学可获得院级优秀奖及基础分1分。22级、23级院级复赛中取得一等奖成绩的同学可另外获得附加分3分,二等奖成绩的同学可获得附加分2分,三等奖成绩的同学可获得附加分1分。20级、21级在院级复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依据二课政策获得相应基础分与额外奖品。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班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营造全体师生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调动学生参赛积极性。
(二)严格纪律。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一切法律责任自负。同时确保参赛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各院/所要对选手提交参赛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六、联系人
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赛事答疑群:930697487
生涯规划部 黄凯 QQ:1774291695
生涯规划部 方鑫怡 QQ:2895125249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四川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成长赛道方案
2.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四川省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就业赛道方案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