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旧站

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2-11-10    作者: 行政办    审稿:     点击量:

各专业、各位导师、2024届毕业生:

    为确保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0〕6号)及《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范》(院发〔2021〕9号)要求,现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师生双选

    1.各专业在2022年11月14日前做好师生双选动员工作,安排部署好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师生双选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00-18日18:00;学生进入教务系统选择导师,导师在网上确认所指导的学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学生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系统→学生-毕业论文→本科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库,选择导师;

    教师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系统→教师-毕业论文→本科生导师制→审核学生申请情况;

    学生选导师后,导师未审核前可更改,一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双选结果不再更改,请学生和导师慎重选择。

    特别提醒:学生在师生双选前,合理安排时间完成课程评教,以免影响双选。

    二、选题与开题

    1.各专业在导师提供选题基础上,按学生人数的1.5倍编制选题指南,按10%-20%的比例进行选题指南的更新,删除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陈旧选题,并于2022年11月19日前发学院审查。

    2.各专业于2022年11月30日前以专业或小班为单位组织选题及开题报告培训,使学生明确开题的意义、如何选题及相应专业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

    3.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题,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结合教学、科研和生产实践。各专业要严格按照“一人一题”的要求,把好选题质量关。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完成后,各专业组织就选题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能进行开题准备。

    4.选题审核通过后,学生收集、查阅文献,并于开题答辩前完成开题报告撰写,格式参阅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见附件),开题答辩通过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

    三、毕业论文(设计)开展

    1.各专业以不同方式分别组织导师、学生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培训,明确导师职责和规范要求。

    2.导师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3.各专业加强对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和考核,于大四上期(第七学期)结束前对学生论文写作的进度进行检查,学生填写《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由指导教师签字后,报各专业审查,交学院备查。

    4.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开题报告方案开展实验、调查或设计,并将实验、调查或设计结果撰写形成毕业论文(设计),并交导师审阅后才能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参阅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见附件)

    5.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及过程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的总体状况,及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

    各专业在第6学期组织开题报告答辩(2023年3月10日-4月2日),在第8学期组织毕业答辩,五年制本科专业则相应延迟1学年。

    2.答辩要求

    各专业加强对答辩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开题报告与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性与质量。

    (1)各专业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答辩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

    (2)专业负责人须在教务系统进行答辩分组,并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填写答辩组成员信息。

    (3)学生须在教务系统填写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上传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终版。答辩前,学生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30%方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1.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要求,全部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原文及相关过程材料须导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进行抽检,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覆盖检查,学校抽检比例不低于5%,教育部抽检比例不低于2%。

    2.按照《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若论文在政治方向上有违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要求,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设计)”,对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六、成绩评定

    开题报告成绩按两级制单独记载(通过或不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导师评定成绩(50%)和论文答辩成绩(50%)两部分组成;开展学生互评的专业,由导师评定成绩(40%)、学生互评成绩(10%)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50%)组成。

    七、优秀学位论文(设计)评选

    根据《本科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教发〔2017〕8号)要求,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位论文(设计)100篇,学院每年评选院级优秀论文20篇,并对获奖作者和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如有其他事宜或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1: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范(院发〔2021〕9号)

附件2: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网址):https://jjxy.sicau.edu.cn/info/1007/2922.htm

 

Copyright © 2015 四川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