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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换届调整的通知

2018-05-03    作者: 学院团委    审稿: jjxy    点击量:

2016级各团支部: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四自”功能,经学院团委研究,报学院党委批准,现启动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换届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主席团成员兼任学院各团学组织负责人,具体如:党员先锋队队长1人、副队长1-2人;学生团委副书记1-3人,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1-4人。学生传媒中心主任1人、学生事务中心主任1人、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1人。

2.党员先锋队副队长兼任团委第一学生副书记。团委第三学生副书记兼任学生传媒中心主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学生事务中心主任、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所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学生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言行;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勇于创新,乐于奉献;

4.自入学以来无补考重修。

(二)可选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可选条件之一:

1.担任院(校)主要学生干部一届以上;

2.担任院(校)普通学生干部一届以上,经部门负责人推荐;

注:主要、普通学生干部的界定按《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院团字[2016]10号)(附件5)执行。

3.有其他突出事迹者(须学院现任主席团认定)。

三、日程安排

(一)递交申请

有意者请下载填写《经济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申请表》(附件1)、《经济学院学生干部统计表》(附件2),于5月7日晚21:00-21:30递交至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1-421),电子档于5月7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1624404552@qq.com。

(二)学院遴选

1.面试答辩。学院暂定于5月9日下午16:00——19:10在1教403会议室组织面试答辩,请竞选者准备PPT,答辩时间8分钟(含陈述5分钟)。

2.结果公示。通过面试答辩者,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即进入试用期。

3.试用。试用期至2018年9月10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

注: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支持按《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院团字[2016]11号)(附件4)执行。

四、咨询

梁龙浩:18523056554,蒋锴:18428320858,吴雨桐:15828528006。

附件:

1.经济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申请表

2.经济学院学生干部统计表

3.经济学院第四届学生团体联合会部门设置

4.《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院团字[2016]11号)

5.《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院团字[2016]10号)

 

经济学院团委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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