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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2017-10-26    作者: 经济学院团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审稿:     点击量:

各小班、团支部:

校团委、校学生会将于201712月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暨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的通知》(附件4)文件要求,现将我院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举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

各小班(团支部)召开班级(团支部)大会,参会人数应达到小班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小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超过一人。

2.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小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后,由经济学院团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分配名额提名17位代表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提名代表候选人。

经济学院团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钟贝

成员:蒋锴、余思翰、吴雨桐、陶涛、易珂、邱露莹、蔡佳妮、刘晓雨、袁天立、罗源昊、陈书羲、梁龙浩

3.正式代表选举

由经济学院团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召开全院班长、支书会议(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14名。

4.选举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以及《经济学院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附件5)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

二、预备人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2.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6. 代表应是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和专兼职团干;学生团代表和学代表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小班(团支部)要把选举团代会和学代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务必把校院两级要求准确无误传达给小班(团支部)每位同学,保证选举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

2.请各小班(团支部)在选举前下载附件1和附件2,统一印制选票(每人1份)和统计票(每班1份);选举后下载附件3,根据选举结果规范填写,并于1027日中午120014:00原始选票、统计票附件3纸质档交到经济学院团委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

1421处。

3.请各小班(团支部)于1027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97250243@qq.com

四、监督答疑

1.举报邮箱:3499595898@qq.com

2.答疑联系

经济学院团委副书记 蒋 18428320858

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 吴雨桐 15828528006

附件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票

附件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统计票

附件3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统计表

附件4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校团联发[2017]4号)

附件5附件5:经济学院小班、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试行)(院团字[2017]3号)

经济学院团学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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