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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度班、团委干部换届选举的通知

2020-06-19    作者: 组织部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小班、团支部:

为贯彻执行学院《全面推行学生工作“党建+3+X”的实施方案(试行)》(院党委办字[2020]1号)《经济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20]8号),加强对学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实现以党建统领学生工作,党建和学生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更好的发挥学生干部岗位的服务和育人功能,现将班、团委干部换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要求

(一)岗位设置

1.团支委设置

团支部书记

团支部副书记(由班长兼任)

组织委员(兼文娱委员)

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2.班委设置

班长

副班长兼学习委员

体育委员兼心理委员兼生活委员(男、女各1名)。

文娱委员(由组织委员兼任)

(二)职位要求

1.以上岗位均为必设岗位,团支部副书记、文娱委员、纪检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不得作为竞选岗,自动由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副班长、体育委员兼任,其余岗位只能通过竞选产生,且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2.任职。同一岗位只能有1人任职,不得多设,也不得增设副职;原则上一人不得同时任两个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核心学生干部。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程序

1.工作启动。现任班长、团支书需共同向班主任老师详细汇报本《通知》内容,在征求班主任老师关于选举时间的意见后方可启动工作。

2.会前告知。本《通知》及选举时间、岗位设置须确保通知到小班、团支部的每一位同学,提醒同学做好线上参会、参选准备。

3.提名推荐候选人。小班、团支部同学以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提名推荐候选人,自荐和推荐人可提交申请、推荐及证明材料。

4.确定推荐候选人提名人选。现任班长、团支书将提名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分别确定团支委和班委候选人,一人可同时作为团支委和班委候选人。

5.于线上召开选举大会。同时召开团支部大会、班会,分别选举团支委和班委。团支部大会、班会到会人数均不得少于各自应到人数的2/3

6.竞选。团支委和班委分类但不分职务竞选,一人可同时竞选团支委和班委。通过自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应由本人作介绍,也可自愿放弃作介绍。通过他人推荐、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可由推荐候选人本人或介绍人(他人、组织代表)作介绍。候选人或介绍人若不能参加竞选会,可在会前递交汇报材料,并委托他人在竞选会上进行宣读。

7.投票表决。班主任发起qq群匿名或麦客表单进行线上投票,选取票数排名前七的竞选者。每位同学要对每位竞选者逐一进行同意、不同意、弃权的意愿表达。

注:非团员或团组织关系不在本班的同学不作为小班团支部成员,不得参与团支委投票;28岁以下中共党员保留共青团团籍,须作为小班团支部成员。

8.当选。在所得赞成票数应到人数1/2的竞选者中,按得赞成票数高低顺序确定当选者,且当选者数职位数。若第一轮投票当选者人数职位数,则在所得赞成票数应到人数1/2的竞选者中进行第二轮投票,以此类推。

9.确定拟任职务。当选者召开会议,班主任可参加并主持会议,可邀请原班、团干部参会。参会人员按当选者意愿及能力特长讨论或由当选者投票确定拟任职务。若当选者自愿退出,则从所得赞成票数参会人数1/2的竞选者中按所得赞成票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选者。

10.确定最终任职。当选者派代表将拟任职务情况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确定最终任职。

注:“最终任职”可与“拟任职务不一致,且与竞选会上所得赞成票数多少没有必然联系

(二)工作要求

1.党建统领学生工作。

1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须积极参加竞选。党员原则上必须担任学生干部2020-2021学年未担任学生干部职务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须积极参加所在小班的班、团干部竞选,尤其是班长、团支部书记等重要职务。

2参选及当选结果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党员未参加本次班、团干部竞选,或参加但未竞选上者,均需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参选和当选结果均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和党员转正、民主评议等的重要参考内容。

2.学生团体联合会与班团共建。

1退任主干应积极参加竞选。第五届学生团体联合会换届后未继续任职的主席团成员、部门部长(含副职)应积极参加所在小班的班、团干部竞选,尤其是班长、团支部书记等重要职务。

2部门成员应积极参加竞选。预留任(加入)第六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的成员,原则上须参选预留任(加入)部门对接的班、团委岗位(附件3)。凡当选者,优先留任(加入)部门委员;现任第六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的成员,若未参加本次班、团干部竞选,或参加但未当选者,均需向学生团体联合会进行登记备案。参选和当选结果均作为留任(加入)部门成员、提任部门负责人和评优评奖等的重要参考内容。鼓励各部门退任的成员积极参选曾任部门对接的班、团委职务,以便于部门对接开展工作和加强部门与班团的共建

3.任期及考核颁证

1任期。班、团委干部任期原则上为1年,大一年级为8个月以上。若因特殊原因需改选,须向学生团体联合会对接部门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改选。

2)考核。

学院团委考核:学生干部任职满,接受学院团委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班长(含副职)、团支部书记(含副职)纳入学院主要学生干部范围,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80%;其他班团委干部纳入学院普通学生干部范围,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60%。考核优秀者才可参评学院和学校“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建学生干部”等学生干部类评优评奖。

二课“工作履历”加分:学院考核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直接作为二课加分依据,将在学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校团委下发文件,另行通知。

3颁证。考核优秀、良好、合格者发放任职证书,任职证书上注明任职情况、考核等级和该等级所占比例,不合格者不发放任职证书。

三、结果报送

1.请各班、团支部于621(周天)22:00《经济学院班、团委干部登记表》(附件3)电子档和班主任签字的照片、扫描件、复印件打包交至经济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2472377842@qq.com

2.请务必核实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的正确性。

3.咨询:刘润玉,19150123020;刘爽,18183052780

附件:

1.《经济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20]8号)

2.《全面推行学生工作“党建+3+X”的实施方案(试行)》(院党委办字[2020]1号)

3.《经济学院班、团委干部登记表》

4. 《班团委对接部门及工作职责》

5.《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项目及办法(修订版)》

 

 

经济学院团委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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